《漢書·五行志》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
在秦始皇二十六年,也就是公元前221年,有十二個身長五丈、相當於四層樓高的巨人突然出現在秦長城的最西端——臨洮。他們都身著夷狄的服裝,一副外邦人的打扮。是年,秦始皇統一了六國,威加四海。他想起了那十二個巨人,認為是天佑大秦的徵兆,於是下令收繳全國的兵器,熔毀之後依照巨人的形象鑄造了十二尊“金人”,也就是銅人。
雖然巨人現身臨洮的傳說過於誇張,但秦始皇鑄金人之事還見諸其他文獻,譬如我們所熟悉的賈誼《過秦論》寫道:“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陽,以為金人十二。”我們並不清楚十二銅人的形象和尺寸,據文獻記載,直到東漢末年和十六國時期,它們才相繼被董卓和苻堅銷毀。此事廣為人知,似非虛妄。西北大學文化遺產學院院長、前秦始皇帝陵考古隊隊長段清波先生相信,這個故事可能蘊含著重要的歷史信息,那就是在秦朝,一群來自帕米爾高原以西的外邦人來到東方,將他們所知道的“西方經驗”傳授給了秦始皇,並被付諸實踐。
段先生的這些看法醞釀已久,最終於2015年發表《從秦始皇陵考古看中西文化交流》系列論文(載《西北大學學報》),就秦帝國與波斯的關係做全面闡論。段先生並不是唯一注意到這一故事的學者。在此之前,林梅村先生在其《絲綢之路考古十五講》(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中強調所謂“金人”是秦人模仿希臘戰神阿瑞斯所鑄造的十二尊青銅像。原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現維亞納大學的倪克魯(Lukas Nickel)先生先後發表了“Tonkrieger auf der Seidenstraβe? Die Plastiken desErsten Kaisers von China und die hellenistische Skulptur Zentralasiens”(載Zürich Studiesin the History of Art/ Georges Bloch Annual, vol. 13-14, 2006)、《亞洲視野中的秦兵馬俑》(載《古代墓葬美術研究》第1輯,文物出版社2011年版)、“The First Emperor and Sculpture in China”(載Bulletinof SOAS, Vol.76, No.3, 2013)等文,他也注意到了《漢書·五行志》的這段記載。他與段先生一樣,認為秦兵馬俑的藝術成就在中國本土並無基礎,而是受到西方“神秘力量”的影響。
最近,段先生的觀點在網絡上得到進一步的傳播,受到廣泛的關注。據我所知,還有其他幾位重要的西方考古學家持類似的觀點。他們相信,秦帝國的物質文明與製度文明,都有若明若暗的波斯(本文指廣義的“波斯”)烙印。包括“世界第八大奇蹟”兵馬俑在內的秦帝國遺產,果真是外來文化輸入的結果麼?
從大流士到秦始皇
在我研讀伊朗歷史的時候,不由驚嘆著名的“大流士改革”與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的舉措幾乎如出一轍。試看埃爾頓·丹尼爾(Elton L. Daniel)所著《伊朗史》的歸納:
大流士將全國分為20個行省……他也意識到法律、後勤和經濟之於帝國長治久安的重要性。大流士引以為傲的是,他主持編纂了一部針對整個帝國的新法典,同時他將埃及等行省的現行法典加以規範。法官若貪腐受賄,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交通對於國家安全和商業貿易都有重要意義,因此大流士將道路系統加以延伸和修護,包括從薩迪斯到蘇薩綿延2600公里的御道,沿途設置驛站以供休整和給養。道路系統得到很好的護衛,郵差可通過它高效傳遞信息。大流士的帝國囊括了地中海東岸和波斯灣,橫跨海陸。為了鞏固這個龐大的國家,大流士主持開鑿了溝通尼羅河與紅海的運河,它在公元前497年正式得到啟用。大流士在經濟方面的措施還包括統一度量衡,更為重要的是,他確立了新的貨幣系統,即使用固定重量的金幣和銀幣……他被視作古波斯語書寫系統的創造者,至少是完善者……他陵墓的銘文稱其為“偉大的王,眾王之王,諸國之王,大地之王,希斯塔普斯之子,阿契美尼德人,波斯人,波斯人之子,雅利安人,雅利安後裔”。大流士在全國大興土木,這些宏偉的建築反映了其文化願景與旨趣。(筆者據The History of Iran翻譯)
我們可以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將“大流士改革”歸納為如下幾點:設立行省;編纂法典;修建馳道和驛站;開通運河;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冠以至高尊號;大興土木。稍通秦史的人都不難看出,這些都是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做過的。大家相對不大熟悉的是秦法典的編纂,隨著睡虎地秦簡、里耶秦簡、岳麓秦簡等秦簡牘的發現與刊布,我們才真正了解到秦律令之完備,它直接為漢律令奠定了基礎,是“漢承秦制”的重要表現。
大流士一世
要知道,波斯第一帝國——阿契美尼德王朝(Achaemenid Empire,前550—前330)的大流士一世(Darius I,前522—前485在位)比秦始皇早了三個世紀,若一定說誰模仿了誰,也只能是秦始皇踵武前修,至少大流士是有“發明權”的。無怪乎朱大可、段清波等先生都認為秦始皇繼承了大流士的政治遺產。朱大可先生在其《華夏上古神系》(東方出版社2014年版)一書中指出,秦帝國的製度與手段,除了御道來自東周的傳舍制度,其餘無一不出於波斯帝國的發明;秦始皇只是一個沉默的克隆者,他和他的臣子都拒絕說出秦制的秘密來源。朱先生還走得更遠,他認為《老子》的陰陽兩儀、“三”等原型數字、《九歌》諸神等等,統統來自波斯,甚至認為楚人皈依了波斯的拜火教,已然是中國文化“西來說”的一種變調。段清波先生在《從秦始皇陵考古看中西文化交流(三)》中比較了秦帝國與波斯帝國的政治制度,認為秦始皇的治國理論、國家政體、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認識和理念,或許受到波斯帝國的深度影響,這一結果當與亞歷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前340—前323在位)東征有關。
實際上,早在1997年,饒宗頤先生便在《中國古代“脅生”的傳說》(載《燕京學報》新3期)一文中指出:
(殷商)繁瑣的禮節和祭祀上的驚人浪費,造成進步的障礙,最後成為神的俘虜,其後果和巴比倫王朝完全一樣。波斯帝國的崛起與週人的代殷,情形很相似。大流士一世建國,承其父Cyrus之洪業,Cyrus於前五三九年克巴比倫,以有道代替無道,撫有四方,用理萬民(其圓筒刻石謂“He constantly sought often order and equity for the black-headedpeople…”),有Father之美譽。所謂Black-headed people者,即秦人之“黔首”也。始皇二十六年統一天下,刻石頌德,分立三十六郡,更民名曰黔首。頗疑遠受到波斯分省制度之影響,而“黔首”一名則承襲西亞之舊稱。
饒先生所說的Cyrus即阿契美尼德王朝的締造者——居魯士大帝(Cyrus the Great,前550—前530在位),著名的居魯士圓柱記載了他征服巴比倫的偉績(故宮博物院藏有兩塊馬骨化石,上面的楔形文字同於居魯士圓柱的部分內容)。饒先生業已意識到秦帝國與波斯帝國的一些相似之處,如行省/郡縣的建立和“黔首”的稱名,但只是以“頗疑”概言之,並未遽斷。饒先生對於中外文化交流史多有發明,但他絕非單純的傳播論者,往往充分考慮時代、地理、接觸等因素而加以討論,詳見拙文《交錯視界中的中外交通——饒宗頤與中外交流史研究》(載《社會科學輯刊》2017年第5期)。
居魯士圓柱,現藏大英博物館
以上學者所揭示的相似性確實值得重視。但斷言秦帝國繼承了波斯帝國的政治遺產,仍缺乏直接的證據。
在傳世文獻中,除了巨人現於臨洮這一可供發揮想像力的傳說,再無其他相關線索。如果真有西方高人授秦始皇以治國方略,在文獻中很難說會全無踪跡。出於中國古代文獻的特點,民間的、下層的文化交流難以得到反映,但上層的活動、重要的政治事件往往會有忠實的記錄。也正由於此,儘管中原王朝與西亞的官方接觸記錄始於漢武帝時期,但在此之前已有文化上的間接交流——這些線索主要通過考古發現呈現。商鞅變法之於秦帝國的轉型和崛起有重要意義,史籍對此施以濃墨重彩。對秦人而言,商鞅也是外邦人,他對秦國政治的影響並非諱言之事。如果另有外邦人對秦帝國的頂層設計有全面影響,不至於在史書(尤其是司馬遷時代尚相對完整的《秦記》)中湮滅無聞。
周秦之變是中國歷史的一大變局。清代學者趙翼(1727-1814)在《廿二史札記》中指出:“蓋秦、漢同為天地一大變局。”毛澤東謂“百代都行秦政法”,秦制確乎奠定了此後中國兩千多年的政治格局。秦朝的建立,完成了中國政治形態和社會制度的急劇轉型。但這一轉型的過程並不全然突兀,而是兩週之際禮樂崩壞、王綱解紐以來持續演變的結果。秦始皇的許多舉措,如推行郡縣制、統一度量衡等,在商鞅時期便已經奠定了基礎,是秦國政治的自然延續和發展。而且,許多變革在西周時期便已肇端,並非無本之木。
秦始皇與大流士政治革新的高度相似,最為根本的因素在於他們所面對的相同形勢。他們都是龐大帝國的締造者與統一者,擺在他們面前的除了廣袤的疆域,還有復雜的族群與多元的文化(波斯帝國疆域更大、人口更多)。要統治這樣的大帝國,中央集權便成了當務之急。因而地緣管理的加強、度量衡及文字的統一、道路系統與運河的修建、法典的編纂等等,都是治理多民族、大一統國家時情理之中的事。我們不妨說,秦始皇與大流士都以其雄才大略,就著相似的棋局走了相似的套路。
人類歷史的發展是不平衡的,未必沿著社會形態五階段線性發展,但有時的確驚人得同步。如在所謂的“軸心時代”(Axial Period),即公元前500年前後,古代中國、印度、希臘、希伯來的哲人像商量好了一般,活躍於歷史舞台。再如饒宗頤先生也提到“波斯帝國的崛起與週人的代殷,情形很相似”,再如李學勤先生多次提到古代中國和古代埃及、邁錫尼等文明的發展節律相當同步(參見李學勤《清華簡及古代文明》,江西教育出版社2017版)。正如美國學者托馬斯·門羅(Thomas Monroe,1897-1974)在《東方美學》中所說:“東西方思想的比較表明了許多驚人的相似性。相似的理論幾乎同時產生在地球上相隔甚遠的不同部分。怎樣解釋這些現像是文化史的一個主要問題。總體說來,如此現象的產生只能來自兩條途徑:1.彼此獨立的發明;2.一種文化在另一種文化中的傳播或影響。毫無疑問,這兩條途徑都曾經出現過。”若無直接的證據,我們不妨暫以平行比較的視角看待不同文明之間的共性。就我的個人閱讀體會以及在伊朗的所見所聞而言,伊朗與中國在歷史、文化、國民性等方面都出奇得相似。這種相似的發展節奏自有其內在的邏輯,並非偶然,亦非簡單的傳播與移植。
此外,我們既要考察秦帝國與波斯的同,也需要注意二者的異。雖然都將全國分為若干部分,但波斯帝國的行省更具獨立性,更類似於美國的州,有的行省保留了自己的法律、文字、度量衡等,原先的當地貴族也得到安撫和籠絡。波斯帝國的行省設總督,由君主任命,通常由波斯貴族擔任,有的世襲,另設將軍和收稅官互相監督、制衡。秦帝國的郡設郡守、郡尉和監御史;郡下立縣,設縣令、縣尉、縣丞;縣下立鄉,鄉下有亭、裡。大小官吏均由皇帝任命,概不世襲,政令一統,權力悉歸皇帝。郡縣制是春秋戰國以來的自然發展,很難說是受到波斯的影響。再如波斯帝國境內波斯楔形文字、埃蘭楔形文字、阿卡德楔形文字、埃及象形文字、阿拉米亞文字、希臘文字等並行使用,並未完全統一,著名的貝希斯敦銘文便以三種文字書寫,這與秦始皇東巡刻石以標準的小篆銘刻並不相同。再如宗教上,秦帝國並未確立波斯拜火教那樣的國教,但也致力於神權的整合與統一。波斯帝國與秦帝國都面臨著暴動的威脅,只不過秦二世而亡,波斯延續了更長時間,這與秦帝國對全國的控製過於嚴酷不無關係。
饒宗頤先生注意到居魯士圓柱上的“黑頭人”與“黔首”意義的相近。在居魯士圓柱中,“黑頭人”的原文可轉寫作sal-mat SAG.DU,意為dark-headed(黑頭),原是蘇美爾人對人民的指稱,居魯士大帝沿用了蘇美爾人的這一概念。中國古代的“黔首”,在字面意義上確與其相近。《說文》雲:“黔,黎也。”“黔”即表示黑色。另一個表示百姓的詞“黎民”,“黎”亦表示黑色。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秦統一後以“黔首”取代“民”一詞,因而統一前的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未見“黔首”,而是作“民”,統一後的岳麓秦簡《為吏治官及黔首》中,相應的語句均作“黔首”(但相對於秦帝國所規定的其他用詞,“黔首”對“民”的取代並不徹底)。然而“黔首”之稱,又見於《戰國策》《呂氏春秋》《韓非子》諸書,在秦統一之前便已存在。據王子今先生《秦漢稱謂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版),“黔首”起初通行於秦晉地區。因秦朝尚黑、崇水德,在對用詞進行一系列規範時,選擇了“黔首”而非“民”。“黑頭人”與“黔首”意義相近,但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說明它們之間互有影響。
段清波先生強調,文明交流過程中最重要和最核心的交流在於製度層面和理念層面。但筆者認為,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這一點恰恰是最難證實的。
兵馬俑的秘密
兵馬俑被譽為“世界第八大奇蹟”。對於中國而言,確乎是奇蹟,因為在此之前從未有過如此寫實、規模如此巨大的雕塑藝術。對於西方人而言,兵馬俑與同時期歐洲、西亞的雕塑相比顯得相對稚拙,他們之所以看重兵馬俑,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數量所造成的強烈視覺衝擊力——中國人的人海戰術古已有之。
《秦陵秦俑研究動態》1989年第1期發表的《秦俑藝術筆談》一文中,張仃先生強調兵馬俑是中國土生土長的雕塑,王鷹先生則將兵馬俑與古希臘的雕塑進行比較——他們討論的前提都是兵馬俑是中國古代人民自主研發的產品。同樣是在《秦陵秦俑研究動態》,1991年第1期發表了德國學者格爾曼·漢夫勒的《中國雕塑藝術的誕生——臨潼兵馬俑觀感》一文,他意識到了兵馬俑出現的不尋常:
但令人驚訝的是,當陶俑剛開始聞名於世時,卻沒有人在那時甚至直到今天提出一個自發的問題:怎麼會出現這種陶俑群塑?因為它們不僅僅是給人以深刻印象,其藝術性勝過同期雕塑的藝術品,而且在中國完全是一種新類型……顯然,那認為雕塑藝術在中國土生土長的論點是蒼白無力的。沒有西方藝術就不可能有中國雕塑藝術的誕生。甚至沒有亞歷山大大帝的吸引,也就不會有秦始皇建立的帝國——中國。
這篇文章並未詳加論證,在當時的中國學者看來,無疑充斥著想當然的玄想。邱紫華先生針鋒相對,發表了《秦俑是中國先秦審美文化的結晶——兼對“歐洲文化中心論”的批評》(載《文藝研究》1994年第3期)一文,對漢夫勒的觀點予以一一批駁,認為“漢夫勒既無確實的依據,又缺乏具體細緻準確的分析,就武斷地作出結論,這正表現出他思想中的'歐洲中心論'和審美判斷上的失誤”。
倪克魯與段清波兩位先生則真正將這一問題的討論推向深入。早在2004年,他們便已開始就這一問題進行私下討論,達成了不少共識。此後,他們都各自撰文予以討論。
倪克魯先生認為,兵馬俑在此前和此後都找不到相應的線索,對於秦代人而言,它們是異域與他者的化身。他認為這是亞歷山大大帝東征所帶來的“希臘化”的產物。同時,他也承認兵馬俑的製造採用了中國本土的技術,故是中國的而非希臘的藝術品。
倪克魯教授
段清波先生除了討論秦帝國與波斯在政治制度上的聯繫,還逐一分析了秦始皇陵所見兵馬俑、百戲俑、銅車馬、條形磚、封土內台階式建築、青銅水禽等,認為它們的部分製作工藝的文化因素宛如橫空出世般出現,而又在其後的時代難覓踪跡,因此他提出這樣的疑問:為什麼原本從未出現的以人和動物為主題來表達藝術目標的這一理念會突然出現在秦帝國時期?
段先生指出, 陶俑雕塑藝術在先秦並不發達,直到戰國才陸續出現一些小型的雕塑品,如山東臨淄郎家莊陪葬坑中出土有成組春秋戰國之際高10厘米左右的陶俑,戰國時期列國墓葬中也只有零星的發現。就秦國而言,咸陽周邊的幾處墓葬中曾出土遲至戰國晚期的陶俑,最高不超過20厘米,多為10厘米左右,兵馬俑則突然拔高為一米八多的大個,不免令人心生疑竇。段先生還認為,咸陽塔爾坡秦墓所出陶俑的形象與塞人(Saka,國內學者大多將其等同於西方文獻中的“斯基泰人”)近似。
秦居西北邊陲,與羌戎雜處。往來於歐亞草原、波斯化的塞人、吐火羅人等印歐人通常扮演了中間商的角色,一些來自歐洲、西亞、中亞的文化因素主要通過他們傳遞到羌、戎、週、秦等族群。早在西周時期,甘肅靈臺白草坡、陝西周原等遺址便已經見到印歐人的形象。秦穆公霸西戎,與西域民族有一定接觸。因而秦文化的一些特點,如將文字銘刻於石頭(以石鼓文、秦始皇東巡刻石等為代表)、一些墓葬所見屈肢葬的葬俗、率先出現鐵器、較早出現金銀器、使用槽形板瓦等,均與中原王朝的固有傳統不同。如果說兵馬俑受到廣義波斯文化的間接影響,這是完全有可能的。中國境內的早期人像,具有代表性的新疆伊犁新源縣的武士蹲像便是塞人的傑作,時代在戰國時期。景騫、林梅村等先生認為,這尊青銅像表現的是希臘戰神阿瑞斯。無論其是何身份,它作為“遠東第一立體雕像”的特殊意義值得重視。此類雕像,還見於同是新疆西北的鞏留等地。
武士蹲像,1983 年發現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源縣,約公元前500 年
陝西咸陽塔爾坡戰國晚期秦墓出土的騎馬武士俑
隨著公元前334年亞歷山大大帝東征,阿契美尼德王朝覆亡,此後進入希臘化時期。希臘化的浪潮一路向東,甚至已經抵達現在中國的鄰國阿富汗。段清波先生認為,也許就在此時,東西方之間兩類存在根本差異的文明發生了前所未有的碰撞。代希臘化塞琉古帝國而起的是帕提亞帝國(Parthian Empire,前247-224),在中國古書中被稱為“安息”。與古代中國最接近的大國便是廣義的波斯,漢夫勒與倪克魯所稱的希臘,主要是希臘化時期的波斯以及受其影響的帕提亞帝國,屬於廣義的“波斯”。
但如果說有外國技術專家直接參與了兵馬俑的設計和製造,則仍缺乏確鑿的證據。2003年春在秦始皇帝陵區發現了一座窯址的亂葬坑,其中埋有百餘具人骨,段清波先生在論文中懷疑這些勞工中有非蒙古人種,這基於第一次的分子生物學檢測結果。美國學者梅維恆(Victor H. Mair)曾向西方學界介紹過這一成果,最近在向媒體的講述中,段先生直接強調發現了來自西方的陶工。但第二次的檢測結果與前次並不相同,徐智先生在其博士論文《中國西北地區古代人群的DNA研究》(復旦大學,2008年)以及他與張君等人合作的“Mitochondrial DNA Evidence for a Diversified Origin of WorkersBuilding Mausoleum for First Emperor of China”(載PLOS ONE, Vol.3,No.10, 2008)一文中,分析了這些勞工的線粒體DNA,發現他們來自於漢族,也來自於少數民族,而且南方人要多於北方人。這一研究成果雖不能覆蓋全部勞工,但已經比較能夠說明問題。不過線粒體DNA只能指示這些勞工的母係來源,更全面的認識有待Y染色體DNA的考察。(近來有媒體報導專家復原出秦始皇妃嬪面容,認為有可能是波斯人,更缺乏直接證據)
在出土的兵馬俑中,在一些隱蔽處往往刻有製造者的名號。從這些名號看,有的是“宮”字開頭的,說明屬於官府製陶作坊的陶工;有的則冠以地名,如咸陽、櫟陽、安邑等,說明來自於地方製陶作坊。中國古代的工匠基本都湮沒於歷史的煙雲中,若非兵馬俑的出土,我們根本無從知曉這批傑出工匠的存在。而將名號刻在器物上是物勒工名制度(最初興起於秦國)的體現,誰製造誰負責,完成一件作品,戳上自己的大名。根據這些陶工的名號和來源,我們並不能發現洋專家的蛛絲馬跡。
兵馬俑上的陶工戳記
早期中國的確缺乏雕塑的傳統。過去我們所能舉出的雕塑,主要是紅山文化女神像、石家河文化玉人、殷墟玉人、三星堆青銅人像、曾侯乙墓編鐘之鐘虡銅人等有限的例子。這些雕像,除了三星堆的人像,大多相當迷你,而且不著意於寫實,畫風相對抽象,比例也很不協調。2012年,考古工作者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境內發現了一尊距今約5300年的紅山文化整身陶人,通高55厘米,極為寫實,故發現之初令世人驚嘆——其年代之早大有穿越之感。之所以紅山文化有相對發達的人物造像藝術,也與其位處歐亞草原的東端有關。
紅山文化女神像
紅山文化陶人
殷墟婦好墓玉人
從某種程度上說,兵馬俑恰恰說明了中國式雕塑的特殊性。以俑殉葬,這本身是中國自身的傳統。即便兵馬俑吸收了國外技術,它本身便是本土文化的承載者,並不影響其本土性。正如中國的冶煉技術最初由域外輸入,但我們的祖先主要用它來製造禮器,只不過是將原先的陶鼎、陶斝換成了銅鼎、銅斝。我們的祖先從來都不排斥外來的技術,同時,三代禮樂文明到儒家一脈相承的思想體系又極具保守性,新技術往往用來製造盛放舊酒的新瓶。從過去到現在,師夷長技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沒必要說承認這一點就有損民族尊嚴。至於過度誇大文化交流,妄自菲薄,進而捨本逐末,認為中國文化一概都是外來輸入,更無必要。
中外雕塑藝術風格的差異以及技法的選擇,很大程度上是其用途決定的,並無嚴格意義上的優劣之分。倪克魯先生認為“人像的缺失恰好是商周時期藝術的一個重要特徵,而對於秦始皇時代的人而言,那些摶土而成的雕塑一定是全新的事物”,同時他也承認,秦始皇之前的人物造型表明“先秦中國的工匠完全有能力製造人物和動物形象。人物形象之所以罕見,可能是因為當時的人缺乏塑造人像的興趣”。當時的人們之所以缺乏興趣,在於早期禮樂文明的背景之下,無論是人物還是動物,基本都是禮樂器的裝飾和配角。像西方那樣對人肉體的細緻描摹,在主張禮儀、含蓄的中國古代是難以想像的。以木俑、陶俑代替生人殉葬,同樣是為禮制服務的——早期中國缺乏“為藝術而藝術”的自覺。兵馬俑雖有寫實傾向,但與西方雕塑相比,仍有濃郁的寫意風格。再如其拼合組裝(西方是減底法)、以陶為材質(西方以石質為主)的製造方法,也極具中國特色。作為陶俑的兵馬俑,與西方雕塑相比可以說是全然不同的藝術形式。
段清波先生認為從戰國時期的小俑到相對魁梧的秦兵馬俑,跳躍性太大,“其間巨大的序列缺環在邏輯上令人無法接受,而這種差異用秦帝國資源配置能力強大來解釋顯然是不夠的”。雕塑是門涉及人體解剖學、人體運動力學、幾何數學等方面知識的綜合藝術,古代希臘等文明對此有持續的探索,早期中國在這方面的基礎相對薄弱,而秦始皇陵陪葬坑所出土的百戲俑在人體肌肉的塑造上已有極高水平,確乎前所未有。而且,這一高峰轉瞬即逝,直到佛教造像傳入中國,類似的雕塑藝術才再次在華夏大地出現。但我們也不能低估了古代帝王的意志、喜好以及古代工匠的集體技術攻關能力。秦始皇似乎有其獨特的品味,致力於打造浩浩蕩蕩的亡者大軍,而這一點在其他帝王那裡看來並無必要。早期中國的官營手工作坊高度壟斷資源,正如金屬冶煉術傳入中原後迅速被改良,進而形成獨樹一幟的青銅鑄造技術,實現了技術上的彎道超車。更何況,以陶塑造人像在早期中國並非沒有先例,早至五千多年前的紅山文化陶人,晚至戰國的陶俑,均有脈絡可尋。朱君孝、宋遠茹兩位先生在《試論秦始皇兵馬俑的工藝技術淵源》(載《考古與文物》2005年第2期)一文中從製陶技術、陶窯結構、青銅鑄造工藝、雕塑技藝、彩繪裝飾技藝等方面的持續進步分析了兵馬俑製造技術的本土基礎,付建先生在《古希臘人體雕刻與秦代人體雕塑對比研究》(載《文博》2018年第2期)中強調兵馬俑與古希臘雕塑藝術品從發展上沒有先後聯繫,可以參看。
百戲俑
餘論
漢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張騫出使西域,是為鑿空之舉,被視作絲綢之路開闢的開端。此番出使,張騫蒐集了諸多一線情報,譬如當時西方有大國叫安息(波斯帕提亞帝國),同樣人文極盛。元狩四年(前119),張騫再次西行,這次他還派遣副使前往安息。元封六年(前105),又一撥漢朝使者抵達安息,標誌著絲綢之路的正式確立。當時的安息王米特里達梯二世(Mithridates II of Parthia,前124-前87在位)遣使迎候漢使,並向漢武帝致送鴕鳥蛋與魔術表演團。此後,一直到薩珊王朝,波斯一直都是絲綢之路的樞紐所在。
這是古代中國與波斯往來的最早官方記錄。在此之前,被西域阻隔的兩大文明並無直接往來。但間接的文化交流,從來都不絕如縷。
先秦時期,小麥、黃牛、綿羊、家馬、馬車、冶銅術、冶鐵術、金銀器、玻璃器等物產和技術逐漸自域外輸入,彩陶、絲綢、農業技術等則自東向西傳播,東西方的間接互動早已在西域綠洲與歐亞草原上演。在此過程中,塞人、吐火羅等游牧民族扮演著重要角色。
春秋戰國以降,中西互動愈趨頻繁,多有異寶西來。在春秋末期到西漢早期——絲綢之路創闢之前的貴族墓葬中,常發現有裂瓣紋的銀豆或銀盤、蜻蜓眼玻璃珠、蝕花肉紅石髓珠、有翼神獸雕像等,均是具有濃郁波斯色彩的奢侈品。它們為當時的貴族所珍視,並隨他們進入幽冥世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裂瓣紋銀豆,見於山東、安徽、江蘇、廣東、雲南等地,除了異域風格的波斯裂瓣紋,還有強烈的本土氣息,是中西合璧的典範。這些都是中西互動的最直接材料。可見在狹義的絲綢之路開通之前,中西交通已端倪初現。
但大流士似乎並不知道中國的存在,睥睨天下的秦始皇也似乎不了解在他西邊還有更龐大的帝國。古代中國與波斯等文明的互動,尚是很初步,也是很間接的,往往通過塞人、吐火羅、羌戎等接力傳遞。說秦始皇受到大流士的影響、兵馬俑是外國藝術風潮的產物,尚難以得到證實。我們承認域外因素對中國文明影響的同時,也不能抹煞中國文明的主體性,不然又容易落入“西來說”的窠臼了。
2020年4月18日 星期六
2020年4月17日 星期五
【轉貼】朱大可:誰是秦帝國的秘密導師?
發現於波斯宮殿入口處附近的彩色瓷磚復原後的圖景,它描述了作為波斯帝國常備軍精英的1萬名敢死隊員。
楚秦兩國的政治樣板
鑒於楚國人屬於西戎族,也即古伊朗人的遠東分支,它接納祆教是天經地義之事。《列子·湯問》和《墨子》記載,楚國南部(指今湖南境內)有「炎人之國」,岑仲勉對此進一步斷言,「炎人之國,即拜火教之國,炎人乃漢語對火教徒之最古稱謂也」,岑氏同時指出,秦國北鄰的「義渠之國」,同樣為拜火教徒的聚居地;華夏曆法中的「三伏日」,也源自波斯(伊蘭)的拜火教經文;此外,戰國兵器的伊蘭化以及趙武靈王所推崇的胡服,在岑仲勉看來,都是印伊文化滲透的結果(1)。伊朗雅利安人的居民,分為祭司、武士和農牧民三個等級,其中祭司稱為「莫敖」(Magian,古伊朗文為Mojn,古日文由古漢語轉譯為Mojo,唐人譯作「穆護」,又據希臘文譯為「麻葛」),擁有象徵性的最高權力。這種祭司階層存在於密特拉教(Mithraism)和祆教中,此後成為世界各地對祭司和宗教智者的普遍稱謂。在羅馬教廷的語典里,它是所有異教徒傳教士的泛稱。
為昭示與密特拉教和祆教的關聯,數代楚王都以「莫敖」之「敖」為詞根進行自我命名:熊儀(在位時間790~764 B.C.)自命「若敖」,其子熊坎自名「霄敖」,孫子熊眴則自稱「蚡冒」(「敖」與「冒」古音相同)和子熊莊敖;楚文王死後,其子又以「莊敖」自名(2)。此外據《左傳》記載,從楚武王開始,楚國就專設「莫敖」的高級官職(魯桓公十一年,701 B.C.),這表明,早在波斯帝國(阿契美尼德王朝)尚未出現之前,甚至在瑣羅亞斯德尚未誕生之前,在亞洲廣泛傳播的民間崇火信仰,就已成為支撐楚國政治的重要支架(3)。
楚王族熊姓,並非是野獸圖騰崇拜的結果,更與信奉黃帝的古部落「有熊氏」無關(4),而是一個重要的火神徽記,向世人標定了該子國的宗教歸屬。「熊」在漢字中屬於火部,《史記•天官書》稱:「熊熊青色有光。」《山海經》也記載道:「槐江之山,南望崑崙,其光熊熊」。以上兩種「熊」的解釋,均有明確的火光之義。它再度暗示了楚王室跟火神崇拜的密切關聯。
波斯帝國阿契美尼德王朝版圖(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密特拉教和祆教的教義向世人昭告,火是正義之眼、阿胡拉·瑪茲達之子、神的造物中最高和最有力量的事物。火的清凈、明亮、活力、敏銳、潔白和力量,象徵神性的盡善盡美,而火還被祆教進一步分為戰士之火、勝利之火、祭祀之火和農業之火。這信仰銘刻在楚國貴族的靈魂深處,對其行為方式都產生令人意外的影響。「西楚霸王」項羽,其家族時世代擔任楚國官員,而跟秦有殺祖之仇。占領咸陽之後,項羽下令展開酷烈的屠殺,進而焚燒秦帝國的所有皇家宮闕與花園,熊熊大火長達三月都難以熄滅(5), 似乎是在指望用火神的清潔力量,去消滅秦帝國的黑暗勢力。這是戰士之火和勝利之火的現場演示。在縱火行為的背後,不僅是復仇的熱切願望,還深藏了關於火焰的神學信念。
秦是東周諸侯國中是較為落後的一支,唯因擅長養馬(「好馬及畜,善養息之」),而被周王室重用(6), 在文化上幾乎毫無建樹。它的「國家音樂」過於低端,簡單到「擊缶而歌」的程度。貴族士大夫在縱酒狂歡之際,往往敲擊瓦罐拍著大腿唱歌(7),連一件自主發明的得體樂器都沒有,正是基於這種「文化軟實力」的貧弱,秦飽嘗了列國的嘲笑。
然而,令人驚奇的是,秦在含辱「落後」數百年之後,突然發生全面飛躍,變得異常強盛起來。史家都以為那是商鞅兩次變法的結果,但商鞅並非軍事專家,變法主要涉及制度,而未觸及兵器與戰術領域。秦必定有外部原型作為樣本,才能實現軍事領域的大躍進,而其最有可能仿效的,就是其西亞祖地的月支人(即斯基泰人,古伊朗人的另一分支)以及波斯人(8)。
當東亞各國還在進行鑄劍軍備競賽時,秦卻悄然引進武器製造技術及其戰術,在跟本地軍事技術糅合之後,獲得強大的戰力,由此出人意料地征服六國,修築起第一個東亞極權帝國的高大圍牆(9)。
大流士一世在波斯波利斯登基,右手緊握權杖,左手則握著代表王室的雙苞蓮花。他是秦始皇嬴政的秘密政治偶像
這並非只是一種孤立無援的猜想。統一黃河中游地區之後,秦帝國(221~206 B.C.)統治者嬴政,仿效來自西戎人祖地——波斯帝國阿契美尼德王朝(550~330 B.C.)的諸種制度,實施對其統治術的「全盤西化」:統一度量衡,統一語言和文字,大規模建造宮室,鋪設以咸陽為中心、向四面八方延伸出去的御道(「馳道」),平均寬度達到五十步,並統一全國馬車的輪距(「車同軌」),進而設立信使驛傳制度(每隔25公里設立驛站和旅店,每站均有騎手和馬匹以備輪換),以及開鑿運河「靈渠」,以溝通長江水系的湘江和珠江水系的灕江,如此等等(10)。
所有這些制度與手段,除了「御道」源自東周的「傳舍」系統(11), 其餘無一不出於波斯帝國的發明。早於秦帝國(221~206 B.C.)三百多年,波斯王居魯士大帝(Cyrus the great,590~529 B.C.)及其後裔大流士一世(Darius I the Great,522~486 B.C.),就以天才的手筆,先後完成了御道、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以及開挖運河的偉大工程(12), 而嬴政只是一個沉默的克隆者而已。他和他的臣子都拒絕說出秦制的秘密來源,就連聰明的司馬遷都受其蒙蔽,以為那是嬴政的偉大創造。
不僅如此,面對波斯帝國的祆教「軟實力」,嬴政還出現了嚴重的精神分裂:他畏懼這種宗教會成為支持楚國復興的動力,因而嚴禁楚人建造祆教寺院,但另一方面,他又必須利用波斯帝國的神學資源,來恫嚇所有的權力挑戰者。公元前221年,嬴政下令鑄造十二尊造型偉岸的異族銅像(金人),並以住在臨洮的狄人(也即來自印伊地區的祆教徒)為原型(13), 卻拒絕公開指陳祂們的名號,以免被信奉祆教的楚人利用。據說每尊大神重達千石,摺合為37.5噸左右,其總量達到450噸左右,似乎已經窮盡了天下所有銅料(14)。除了藉機銷毀和禁絕人間兵器以外,嬴政還要藉此向他的政治導師——偉大的波斯帝國致敬。因為只有波斯的祆教,擁有類似的宗教崇拜——以十二座神像代表十二個月份。神像背後關於「同一度量衡」的銘文,向世人暗示了這種政治手法的國家來源。同時,十二還是秦帝國所崇尚的「六數」(水之數)的倍數,這似乎強化了嬴政採用十二神系的信念(15)。
資料引自《祆教史》P118-119
十二月神在楚國的流傳,跟秦帝國的十二金人形成熱烈的呼應,湖南長沙子彈庫出土的楚帛書,為此提供了另一項重要佐證。該帛書的出土地點,屬於楚國南部,也即戰國時期祆教徒的聚居區。其中的「丙篇」為曆書,記錄了十二月份名字及其宜忌(16),每個月均附有造型奇特的神怪圖像。因其繪畫風格略似《山海經》,此前多被歸為《山海經》神系,而李零則力排眾議,認為這是一個獨立的十二位月神體系,但沒有追問這十二月神的最終來歷(17)。
毫無疑問,東周帝國及其諸侯國沒有祭祀十二月神的歷史記錄,因此只能以泛印伊文化區的角度,向這兩種文明求取證據,最終發現了它的原型,那就是大流士之子薛西斯一世(486~465 B.C.)推出的「祆教曆法」,它於公元前411年開始實施,體現國王寬容的多神教立場。祆教曆法從春分開始計算,每年360天,12個月份,每月30天,其月份神由「七柱神」加上另五位神祇共同組成。就出土帛書的狀況推測,該神系似乎已在中國南方產生深遠影響。嬴政沒有直接採納祆教曆法,但他卻要利用祆教的十二月神,向全體民眾、尤其是楚國為代表的六國貴族,發出一個嚴厲的信號——我不可戰勝,因為十二大神站在我這一邊。
公元前202年,出生楚地的劉邦在推翻了秦帝國之後,開始有選擇地復興先秦文化,也即編造和重構由黃帝開始的華夏歷史,並在政治上徹底清算楚國王室和貴族的殘餘力量,以阻止這個強大的南方王國的復活。開國皇帝劉邦甚至企圖重建新楚國(統轄薛郡、東海、彭城共3郡36縣)(18), 以抹除舊楚國的影響力,但荊楚文化的強大影響,仍然不可抗拒地滲入新漢地,猶如劉邦身軀里不可替換的楚人骨血。徐州漢代楚王墓出土的畫像石刻,幾乎就是荊楚文化的一次全面展覽。劉邦家族生前致力於消滅荊楚文化,而最終卻枕著楚文化昏然死去;他們的肉身早已化為塵土,而楚文化卻在墓室的石刻上獲得了永生。
注釋:
(1)岑仲勉《兩周文史論叢》,P196-180,商務印書館,1958。
(2)參見《史記•楚世家》。這種麻葛在西方稱之為麻吉Magi,是占星師的意思,而瑣羅亞斯德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占星師和鍊金師。岑仲勉也認為莫敖即為拜火教祭司,因古時祭司執掌政治大權,所以莫敖成為楚國的最高職位,見《兩周文史論叢》P61。
(3)研究者多認為,祆教並非由瑣羅亞斯德創立,但他是集大成者和發揚光大者,正是由於他的努力,祆教成為波斯帝國的官方宗教。而進入中國的「拜火教」,亦可能是其前身——雅利安人信奉的密特拉教,遠在祆教之前,它就已建立了關於火、光明和太陽神的崇拜,以及光明與黑暗的二元邏輯,並廣泛流行於西亞和南亞一帶,成為祆教的主要神學資源。
(4)有熊氏之「熊」,跟鯀死後所化的「黃能」,應是同一個神學原型——三足鱉。楚人誤以為自己是黃帝後代高陽氏的後裔,顯然跟這種認知錯誤有關。
(5)《史記•項羽本紀》。
(6)《史記•秦本紀》。
(7)李斯《諫逐客令》:「擊瓮叩缶,彈箏博髀。」《說文解字》稱:「缶,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鼔之以節歌。」《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亦載藺相如逼秦王擊缶,以示羞辱,證明秦人祖先為遊牧民族,不善雅樂,只能擊缶為娛。
(8)斯基泰人最拿手的武器是合成弓,長80厘米左右,用馬鬃或者動物的肌腱做成弓弦。發射的箭通過弦的張力和弓身的彈力雙重加速,以至斯基泰弓的射程遠達400步。一個訓練有素的射手每分鐘可以射十箭,如此密集發射的箭雨加上淬毒的箭頭極具殺傷力。這種密集的弓箭戰術,在秦帝國那裡得到了更廣泛的運用。
(9)關於秦來自西戎的主流觀點,最近因「清華簡」的出現而受到李學勤等人的質疑,李在光明日報2011年9月8日發表《清華簡關於秦人始源的重要發現》一文,認為該批竹簡中所載秦先祖飛廉,在商失敗後逃到東部投奔奄國,形成「商奄之民」,並被周王朝強迫西遷而定居陝西一帶,而這正是秦國先民的真正來歷。但清華簡的記載,難以動搖關於秦之西戎出身的大量歷史記載。「飛廉」部族的種族屬性,清華簡無法加以表述,而商帝國完全可以納入西戎作為其下轄的「少數民族」。此外,秦祖「飛廉」與印伊神話之風神「飛廉」,是否為同一來源,也有待做進一步考察。
(10)《史記•秦始皇本紀》: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更名民曰「黔首」。大酺。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
(11)周人沿用的是落後的單人傳信模式,而多人接力傳遞的官方郵政(驛傳)系統,卻由波斯帝國而起。
(12)參見戴爾•布朗主編:《波斯人——帝國的主人》P141-149,華夏出版社,2004。
(13)《史記·秦始皇本紀》:收天下兵。集解應劭曰:古者以銅為兵。聚之咸陽,銷以為鍾鐻。集解徐廣曰:音巨。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索隱按:二十六年,有長人見於臨洮,故銷兵器,鑄而象之。
(14)戴爾•布朗主編:《波斯人——帝國的主人》P141-149,華夏出版社,2004。
(15)《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
(16)饒宗頤、曾憲通編著《楚帛書》(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85)一書,引述帛書中十二月名,如一月陬、二月女、三月秉、四月余等,似乎已有明顯的漢化趨勢,而後在秦漢間的《爾雅·釋天》,里得到儒家的官方化定型:「正月為陬,二月為如,三月為寎,四月為余,五月為皋,六月為且,七月為相,八月為壯,九月為玄,十月為陽,十一月為辜,十二月為塗。」
(17)李零:《長沙子彈庫戰國楚帛書研究》,P33-34,中華書局,1985
(18)漢代設立的楚國,位於今江蘇、山東與河南三省交界之處,以彭城(今徐州)為都邑。在地域、人口和文化上,跟舊楚國均無任何關聯。
以下考古學文獻證實了朱大可2014年《神系》一書的推論:
1.《東張西望中的秦文化——從秦始皇陵考古看中西文化交流》作者為西北大學教授。秦兵馬俑考古隊長
2.《秦陵青銅水禽製作工藝竟源於兩河文明》
本文圖片皆來自《華夏上古神系》
本文節選自《華夏上古神系》
上傳與管理:傑夫
———————————————————————————————————————
《華夏上古神系》為朱大可先生耗費20多年的研究成果。全書以跨文化的全球視野,運用多種學科工具,獨闢蹊徑地探研中國上古文化和神話的起源,發現並證明,全球各地的上古宗教/神話均起源於非洲,這是繼美國學者發現全球智人源於非洲、紐西蘭學者發現全球語言源於非洲之後,第三個具有原創性的學術貢獻,有助於修正人類文化起源的傳統觀點,向西方主流人文闡述體系注入「中國元素」。這些觀點顛覆晚清以來的學界定見,為認識華夏文化的開放性特徵、傳承本土歷史傳統、推動中國文化的未來復興,提供了富有卓見的啟示,可視為1949年以來中國學術的重大收穫。
2019年8月25日 星期日
【轉貼】關於「蒙古和平」之盛世的探討
歷史月刊七月號
歷史月刊提供
【張哲誠】
記載蒙古人歷史的文獻,多成書於被其征服之異族,在這些作品中大半流露出其對蒙古統治者的不滿觀感,加之史料引用者文化背景的差異,不可避免的產生了正負面向不同的歷史評斷與延伸。
因此,蒙古的征服,到底只是一連串征戰與殺掠的「蒙古恐怖」(The Mongol Terror)?還是曾為歐亞大陸帶來頻繁的文化交流、促進城市的發展與貿易的興盛,亦即是否曾有過足以被稱為「蒙古和平」(The Pax Mongolica)的輝煌時代?而這又與旭烈兀奉蒙哥大汗之命西征伊斯蘭教異端「木剌夷」(Mulette,馬可波羅稱之為「山中老人」)與伊斯蘭教教主哈里發(Caliph)有佑聯?
因此,蒙古的征服,到底只是一連串征戰與殺掠的「蒙古恐怖」(The Mongol Terror)?還是曾為歐亞大陸帶來頻繁的文化交流、促進城市的發展與貿易的興盛,亦即是否曾有過足以被稱為「蒙古和平」(The Pax Mongolica)的輝煌時代?而這又與旭烈兀奉蒙哥大汗之命西征伊斯蘭教異端「木剌夷」(Mulette,馬可波羅稱之為「山中老人」)與伊斯蘭教教主哈里發(Caliph)有佑聯?
「蒙古和平」的內涵
「蒙古和平」是引用「羅馬和平」(The Pax Romana)之概念而來,大約在公元前二十七年至公元一八○年之間,羅馬因發展成一個「普世帝國」(universal empire),境內的交通設施與社會治安都獲得大幅的改善,使貿易與商業更加順暢。在這段時期裡,羅馬與遠方的地區也有密切的貿易往來,人民、財貨與思想的交流更助長了羅馬文化的成長與傳播,由於有和平繁榮的景象,且文化及價值觀趨於一致,故被稱為「羅馬和平」。
羅馬之對外征服,占領別人的土地之後,也實行同化政策,亦推行羅馬律法與價值觀,做為被征服者應遵循的行為標準。大部分被征服的民族不得不採用羅馬人的規範,是因為強大的羅馬軍團就駐守在其周遭地區。而這些羅馬軍團除鎮壓與監視之功能外,首要目的即在協助羅馬人攫取當地的經濟資源。
因為維持首都繁榮的成本不斷地上揚,羅馬軍團遂不斷對外擴張領土以取得羅馬城發展所需之資源,在此情形下,羅馬一直都在從事征伐。據此,對被征服的民族來說,如塔西佗(Tacitus)在其《Agricola》一書中提到,不列顛反羅馬之領袖喀勒迦庫斯(Calgacus)對抿的「羅馬和平」之看法:「他們(羅馬人)掠奪、殺人與強暴,而這些他們卻稱之為羅馬律法。他們(羅馬人)將此地變成不毛之地,卻稱之為和平。」
因為維持首都繁榮的成本不斷地上揚,羅馬軍團遂不斷對外擴張領土以取得羅馬城發展所需之資源,在此情形下,羅馬一直都在從事征伐。據此,對被征服的民族來說,如塔西佗(Tacitus)在其《Agricola》一書中提到,不列顛反羅馬之領袖喀勒迦庫斯(Calgacus)對抿的「羅馬和平」之看法:「他們(羅馬人)掠奪、殺人與強暴,而這些他們卻稱之為羅馬律法。他們(羅馬人)將此地變成不毛之地,卻稱之為和平。」
簡言之,所謂的「羅馬和平」,基本上具有正反面的含意,在正面上,她提供了廣大地區與眾多人民一個生活安定的環境與經貿發達的基礎,但其背後往往亦隱含著一些資源掠奪的動機。所以,美國的反恐戰爭,有時被戲稱為「美國和平」(The Pax Americana)。
由此看來,衡量「蒙古和平」的盛世是否曾存在過,同樣是從這些角度來判斷,也就是其領土或勢力範圍的規模、貿易條件是否良好、交通是否發達,但更重要的應是對被征服之民族或國家間是否採行「文化霸權」(hegemony)之統治。
由此看來,衡量「蒙古和平」的盛世是否曾存在過,同樣是從這些角度來判斷,也就是其領土或勢力範圍的規模、貿易條件是否良好、交通是否發達,但更重要的應是對被征服之民族或國家間是否採行「文化霸權」(hegemony)之統治。
雖然蒙古帝國在尚未完成征服事業之前,就已出現分裂的現象,但基本上大汗仍是各宗王(Ilkhan,意為「部族之汗、地方之汗或臣屬之汗」)的共主,在鬆散的帝國下,宗王們會因爭奪政治權力與控制貿易要道而彼此為敵。
例如,占有歐俄的金帳汗國與統有中東一帶的伊兒汗國之邊境,剛好是一些貿易要衝之所在,包括了可與君士坦丁堡及其東西方貿易之克里米亞、與大北方貿易之頓河下游和窩瓦河,及與東亞貿易之中亞絲路。為了保障本身的利益,金帳汗國與義大利半島上的熱內亞(Genoa)共和國簽署條約,給予黑海諸港的通行權,在雙方流通的貨幣上分別鑄汗號的銘文與熱內亞之聖喬治銀行的紋章。
很明顯的,金帳汗國力圖與熱內亞聯盟,意在確保與拜占庭和埃及奴隸王朝(Mamluks)之聯盟關係,以對付其近敵,即統治伊朗與伊拉克的伊兒汗國。雙方最先之敵對確實是因爭奪中亞貿易路線的轉口地位而起,是要爭取貿易商走裡海北岸到金帳首都薩萊(Sarai)或走裡海南岸穿透伊兒汗國,這關係到兩國在經濟上可獲得的利益。
例如,占有歐俄的金帳汗國與統有中東一帶的伊兒汗國之邊境,剛好是一些貿易要衝之所在,包括了可與君士坦丁堡及其東西方貿易之克里米亞、與大北方貿易之頓河下游和窩瓦河,及與東亞貿易之中亞絲路。為了保障本身的利益,金帳汗國與義大利半島上的熱內亞(Genoa)共和國簽署條約,給予黑海諸港的通行權,在雙方流通的貨幣上分別鑄汗號的銘文與熱內亞之聖喬治銀行的紋章。
很明顯的,金帳汗國力圖與熱內亞聯盟,意在確保與拜占庭和埃及奴隸王朝(Mamluks)之聯盟關係,以對付其近敵,即統治伊朗與伊拉克的伊兒汗國。雙方最先之敵對確實是因爭奪中亞貿易路線的轉口地位而起,是要爭取貿易商走裡海北岸到金帳首都薩萊(Sarai)或走裡海南岸穿透伊兒汗國,這關係到兩國在經濟上可獲得的利益。
競爭與衝突會干擾到貿易路線的運作,但即使在帝國已分裂後,我們從文獻上,仍可看到穿越歐亞內陸的所有旅行 路線,都還是相當的安全與便利,這是因為蒙古的統治者發展了完備的驛站系統。因此在一三四○年佛羅倫斯(Flo rentine)商人佩古勒提(Pegolotti)說到:「根據曾旅行過的商人所說,從塔納(Tana,即Azov)到中國(Cathay)的路途,不管在白天或黑夜,都是相當的安全。(不過)商人要是在旅途上過世,他隨身攜帶的所有財產,將會被其落腳處的統治者沒收。
另外有一種危險(須加注意),即當地的統治者去世後,而新的統治者尚未被宣布前,當地人隕蘭克人及其他外國人會有騷擾的行為。」有些歷史學者即根據前三項標準推斷確實有過「蒙古和平」的時代,至於「文化霸權」的因素則多未加評斷,對此筆者試圖從新馬克思主義的歷史觀點來加以說明。
另外有一種危險(須加注意),即當地的統治者去世後,而新的統治者尚未被宣布前,當地人隕蘭克人及其他外國人會有騷擾的行為。」有些歷史學者即根據前三項標準推斷確實有過「蒙古和平」的時代,至於「文化霸權」的因素則多未加評斷,對此筆者試圖從新馬克思主義的歷史觀點來加以說明。
蒙哥建立世界帝國之雄心
羅馬的擴張,在達成「羅馬和平」的過程中,曾面臨一個需要填補之政治與社會裂痕,這是在歷史的演化過程中必然會出現的缺口,是羅馬人必須克服的一種偶然性的環境,以新馬克思主義的用語來說,此即面臨落實「文化霸權」的問題。
這種文化之互動不具崇高的理想,只是一種對危機的反應,因此,具有鬥爭的性格。當蒙古人急速地擴張時,在政治與社會上同樣身陷於危機交錯的環境裡,「認同」與「邊界」很清楚的是維持穩定的基礎。在屋大維(Octavian)時,羅馬人成功的以融合了希臘文化之羅馬文化,來統合東方的亞洲與南方的埃及等不同的文化體,而進入了帝國時代,也是「羅馬和平」之開始。
這種文化之互動不具崇高的理想,只是一種對危機的反應,因此,具有鬥爭的性格。當蒙古人急速地擴張時,在政治與社會上同樣身陷於危機交錯的環境裡,「認同」與「邊界」很清楚的是維持穩定的基礎。在屋大維(Octavian)時,羅馬人成功的以融合了希臘文化之羅馬文化,來統合東方的亞洲與南方的埃及等不同的文化體,而進入了帝國時代,也是「羅馬和平」之開始。
為弭平政治與社會空間的裂痕,羅馬化是必然的走向,亦即其權力的形式是通過認同與差異的這種對立的邏輯,以社會實用的方式將本身建構成一個能調節各文化之總體化層次的組織,當然其基本前提是要統治者不以特定階級之直接、狹隘的利益為追求的目標,且其政策要能正當呈現出是以全體人民與國家的利益為主要考量,換言之這是進行文化霸權統治的基本依據,一般而言,「羅馬和平」時代的十二位皇帝,在統治上多能符合此一要求。
蒙哥大汗有志於達成其祖父成吉思汗統治世界的遺願,公元一二五一年宗族選汗大會(khuriltai)協議成功後,蒙哥同時授予兩個弟弟忽必烈與旭烈兀宗王的地位,分別統領北中國與西亞,做為協助他建立世界帝國的左右手,並著手進行下一波的征服事業。《元史》〈憲宗本紀〉進而言道:「(憲宗二年)秋七月,命忽必烈征大理,諸王禿兒花、撒立征身毒(即印度),怯的不花征沒里奚(即木剌夷),旭烈兀征西域素丹諸國。……。八月,忽必烈次臨洮,……,欲為取蜀之計。冬十月,命諸王也古征高麗。」
蒙古擴張到占領定居民族之土地後,亦開始感受到來自這種裂痕的壓力,特別是當蒙哥想改革成吉思汗與窩闊臺、貴由等所建立的鬆散統治機制並使之全面性的運作起來後,這種壓力變得更為沉重。當時西亞的大部分地方,已在蒙古人的控制之下,是由大汗直接統轄而未分封給宗王。不過,支配此地區人民生活方式的伊斯蘭文化,卻是與深入蒙古人生活中的薩滿教(與佛教、景教)文化格格不入,加之有越來越多駐守當地的蒙古人皈依伊斯蘭教,使群體更加分化,政治與社會的衝突也不斷地惡化;東邊華北的領土,也遭遇相同的處境。蒙哥瞭解到不同文化之並存可能造成的不穩定,若無法克服這個問題,建立世界帝國的願望亦將難以達成。
在這種情況下,旭烈兀的西征有著特殊的意義。因它要前去「征服」的地區中在二十多年前大部分已被蒙古人占領。土地不是這次遠征最迫切達成之目標,不同文化的調和統一才是其最終的目的。但這種統一又具有鬥爭的性格,征服堮東南山區的木剌夷與巴格達之伊斯蘭教教廷,是落實其「文化霸權」統治必須排除的障礙,即先透過政治與武力的運作,降低可能的阻力,再進行社會空間的整合。
以典型的文化霸權形式來說,居於統治的階級與統治派系的聯盟所提供的知識、道德與哲學之標準,若能成功地成為整個社會的行為與思想之基本依據時,即可說產生了文化霸權。拉施特哀丁(Rashid ad-Din)之《史集》提到,蒙哥賦予旭烈兀之主要任務是,「你應將成吉思汗的風俗、習慣和法律建立在從阿姆河到埃及之盡頭。凡服從你和接受你的命令之人,應當以仁義待之,……」由此充分反應出蒙哥命令旭烈兀西征之意圖是在建立一文化霸權的統治,而忽必烈奉命出征南宋,亦可能具有相同的意義。
以典型的文化霸權形式來說,居於統治的階級與統治派系的聯盟所提供的知識、道德與哲學之標準,若能成功地成為整個社會的行為與思想之基本依據時,即可說產生了文化霸權。拉施特哀丁(Rashid ad-Din)之《史集》提到,蒙哥賦予旭烈兀之主要任務是,「你應將成吉思汗的風俗、習慣和法律建立在從阿姆河到埃及之盡頭。凡服從你和接受你的命令之人,應當以仁義待之,……」由此充分反應出蒙哥命令旭烈兀西征之意圖是在建立一文化霸權的統治,而忽必烈奉命出征南宋,亦可能具有相同的意義。
擺在蒙哥面前,會對西亞成為大蒙古帝國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形成障礙的,主要是在馬贊德朗(Mazanderan)的伊思馬里哀(Ismailis,即木剌夷)教派政權和在巴格達的阿拔思王朝(Abasid,即哈里發教廷),這也是旭烈兀必須加以消滅的兩個宗教政權。
伊思馬里哀是回教非主流之什葉派的分支,是海珊(Hassa n Sabbah)於一○九○年所創,以阿剌模忒(Alamout)為根據地,並採暗殺方式排除異己,故在當時又被稱為阿薩森派(Assassin),即暗殺黨。此國頗富傳奇色彩,馬可波羅對其有生動的描述,當時西方十字軍與阿拉伯的一些文獻中,也有類似的記載,以下引元朝劉郁所作之《西使記》(成書於公元一二六三年)之文如下:「其國兵皆刺客,俗見男子勇壯者,以利誘之,令手刃父兄,然後充兵。醉酒扶入窟室,娛以音樂美女,縱其欲數日,復置故處。既醒,問其所見,教之能刺客,死則享福如此。因授以經拚誦,蓋使蠱其心志,死無悔也,潛令使未服之國,必刺其主而後已。」馬可波羅亦言,「山老用此法命此輩殺其所欲殺之人,諸國君主畏甚,乃納幣以求和好」。
雖然後世之伊思馬里哀派史家認為以上都是杜撰出來的故事,但當時伊思馬里哀派的殉教聖戰士(fidais)確實讓西亞一帶(不管是屬於回教或十字軍)的統治者聞風喪膽,前前後後已有許多的君王喪生於殉教聖戰士之手。對在西亞與中亞的蒙古人而言,當然也感受到這股恐怖主義的壓力。所以,伊思馬里哀派政權就成為必須被鏟除的目標之一。依蒙哥的指示,旭烈兀首先要進攻木剌夷在堮東南的根據地,伊思馬里哀派在該處擁有三百六十座山城。其中以馬贊德朗、麥門底斯(Meimundiz)與阿剌模忒最為重要。
雖然後世之伊思馬里哀派史家認為以上都是杜撰出來的故事,但當時伊思馬里哀派的殉教聖戰士(fidais)確實讓西亞一帶(不管是屬於回教或十字軍)的統治者聞風喪膽,前前後後已有許多的君王喪生於殉教聖戰士之手。對在西亞與中亞的蒙古人而言,當然也感受到這股恐怖主義的壓力。所以,伊思馬里哀派政權就成為必須被鏟除的目標之一。依蒙哥的指示,旭烈兀首先要進攻木剌夷在堮東南的根據地,伊思馬里哀派在該處擁有三百六十座山城。其中以馬贊德朗、麥門底斯(Meimundiz)與阿剌模忒最為重要。
公元一二五六年其教主魯克那丁.克爾沙(Rukn ad-Din Khu rshah)在麥門底斯向旭烈兀投降,並前往蒙古首都和林打算求見蒙哥,但為蒙哥所拒,在返回木剌夷途中遭到殺害。未幾,蒙古又攻下阿剌模忒,馬可波羅提到,「山老及其部眾並被屠殺,嗣後不復有其他山老,蓋其惡慣滿盈矣」。
格魯塞(Rene Grousset)在其《草原帝國》中認為,伊思馬里哀派之這種恐怖主義,是使整個亞洲的伊斯蘭教毋低落與瓦解的原因之一,旭烈兀之摧毀伊思馬里哀派,應是「蒙古人對於當時的治安與文明帶來的一種極大的貢獻」。
相對於伊思馬里哀政權,阿拔斯王朝擁有的是更廣大的潛在勢力,哈里發穆斯塔辛姆(al-Mustasim)曾要使者向旭烈兀轉述其語:「你不知道嗎?所有對阿拉的信仰者,從東方到北非(Magherb),從國王到乞丐,都是這個朝廷的奴隸,我能夠命令他們團結在一起。」
很明顯的這股勢力也是蒙古帝國的一大隱憂,故在征服木剌夷後,旭烈兀於一二五七年兵分三路進攻巴格達。北路由拜住所領,從摩蘇爾 (Mosul)沿底格里斯河西岸南下;中路由旭烈兀親自領軍,從克曼沙(Kermanshah)直驅巴格達;南路由怯的不花從羅爾斯坦(Luristan)出發。
一二五八年年底蒙古軍在巴格達附近完成集結,並發動攻擊,未幾穆斯塔辛姆向旭烈兀投降,蒙古人則依慣例進行屠城,血洗巴格達。
後來哈里發被裹在一個袋子裡讓馬群踐踏而死,馬可波羅則說,旭烈兀見哈里發搜括財寶之多,不勝驚訝,於是將其關在藏寶塔中,並對他說:「汝既愛之切,今汝可盡量食汝之財寶,任汝所欲,蓋汝不復有他物可食也。」穆斯塔辛姆因而餓死於塔中。
很明顯的這股勢力也是蒙古帝國的一大隱憂,故在征服木剌夷後,旭烈兀於一二五七年兵分三路進攻巴格達。北路由拜住所領,從摩蘇爾 (Mosul)沿底格里斯河西岸南下;中路由旭烈兀親自領軍,從克曼沙(Kermanshah)直驅巴格達;南路由怯的不花從羅爾斯坦(Luristan)出發。
一二五八年年底蒙古軍在巴格達附近完成集結,並發動攻擊,未幾穆斯塔辛姆向旭烈兀投降,蒙古人則依慣例進行屠城,血洗巴格達。
後來哈里發被裹在一個袋子裡讓馬群踐踏而死,馬可波羅則說,旭烈兀見哈里發搜括財寶之多,不勝驚訝,於是將其關在藏寶塔中,並對他說:「汝既愛之切,今汝可盡量食汝之財寶,任汝所欲,蓋汝不復有他物可食也。」穆斯塔辛姆因而餓死於塔中。
伊兒汗國之抉擇
在一個國家之內,若越有需要去建立文化霸權的統治,就會讓對立的階級越有可能把自己組織成一個更具自主性的政治勢力。蒙古游牧文化顯然不適合定居的生活方式所遵循,當蒙古人在新征服的地區逐漸地定居下來後,被統治的伊斯蘭教徒就有機會藉由協助新制度之運作,來提升本身的政治自主性並使伊斯蘭教之影響更加深入於新社會中,所以伊兒汗國最後走向伊斯蘭化似乎是個必然性的歷史過程。
十三世紀時,伊兒汗國就如同其他獨立的蒙古汗國,在國內有著兩種勢力的衝突,第一種是擁護蒙古舊習與游牧生活的集團,以征服者的姿勢君臨被征服的國家或民族,但不一定仇視當地居民之宗教或文化;另一種勢力傾向建立一個強大鞏固的中央集權國家,以有效控制自主性極高的蒙古軍事貴族,因此需要與被征服國家原來具優勢的族群或階級接近與合作,主張要保護城市和商人、促進貿易發展,及恢復被蒙古入侵所破壞的農業。長久以來,這兩種勢力不斷地相互傾軋,而表現在汗位的爭奪上。
伊兒汗國自旭烈兀、鐵古迭爾(Takudar,一二八二∼八四)、阿八哈 (Abaqa,一二六五∼八二)、阿魯渾(Arghun,一二八四∼九一)與乞合都(Gayhatu,一二九一∼九五)以來都無法產生決定性的結果,合贊(Ghazan,一二九五∼一三○四)雖與先前諸汗一樣都是佛教徒,但鑑於蒙古軍事貴族的掠奪行為對經濟的破壞日趨嚴重及對中央政府的政令視若無睹。
合贊汗為改變現狀,決定改宗伊斯蘭教,與中東當地的回教貴族官僚與宗教領袖合作,王號由「汗」改為回教式的「蘇丹」,並推動一連串的伊斯蘭化的措施。從此之後,伊兒汗國就是一個伊斯蘭化的蒙古國家。
合贊汗顯然明白中東地區的「蒙古化」在執行上有相當的難度,而其皈依伊斯蘭教主要是基於奪權鬥爭的設想,故未進一步藉由揉合蒙古與伊斯蘭文化,來改變軍事征服所造成的內部凝聚力不足的狀況。
伊兒汗國自旭烈兀、鐵古迭爾(Takudar,一二八二∼八四)、阿八哈 (Abaqa,一二六五∼八二)、阿魯渾(Arghun,一二八四∼九一)與乞合都(Gayhatu,一二九一∼九五)以來都無法產生決定性的結果,合贊(Ghazan,一二九五∼一三○四)雖與先前諸汗一樣都是佛教徒,但鑑於蒙古軍事貴族的掠奪行為對經濟的破壞日趨嚴重及對中央政府的政令視若無睹。
合贊汗為改變現狀,決定改宗伊斯蘭教,與中東當地的回教貴族官僚與宗教領袖合作,王號由「汗」改為回教式的「蘇丹」,並推動一連串的伊斯蘭化的措施。從此之後,伊兒汗國就是一個伊斯蘭化的蒙古國家。
合贊汗顯然明白中東地區的「蒙古化」在執行上有相當的難度,而其皈依伊斯蘭教主要是基於奪權鬥爭的設想,故未進一步藉由揉合蒙古與伊斯蘭文化,來改變軍事征服所造成的內部凝聚力不足的狀況。
由於蒙古汗並沒有想要藉由成為伊斯蘭教的精神領袖(如鄂圖曼突厥之君主採用哈里發之名號而成為政教領袖),或扶植一位精神領袖(如塞爾柱突厥之君王鼎力支持阿拔斯之哈里發),以透過伊斯蘭教之運作來建構一個和諧共存的社會。所以,伊斯蘭化儘管被統治者當成促進伊兒汗國內部融合的藥方,但亦只是用來鞏固王位的工具,實未對國家的事務有重要影響。因此汗國之伊斯蘭化雖然逐漸地加深,但政治與社會上對立的裂縫並沒有隨之縮小,最後就在蒙古貴族之內戰及各種勢力不斷摩擦的情況下趨向瓦解。
從政治與社會的觀點來看,唯有「文化霸權」的落實,才可稱得上有「蒙古和平」的盛世或蒙古政權才得以綿延不斷,蒙哥有鑑於此,故其政策的本質就明顯地與先前的蒙古大汗不同,此亦為旭烈兀西征所欲凸顯的意義。不過,因為蒙哥的早逝,使其為蒙古規劃的世界帝國藍圖(或長治久安之計)無法實現。蒙哥欲以蒙古的法律與文化做為被征服地區的行為依據與道德標準的雄心,或許後來的忽必烈與合贊也曾嚮往,但畢竟為基本形勢所不許;對當地民族而言,蒙古文化是為適應另一種生態環境而發展出來的生存原則,不一定適用於中東定居民族生存的環境。
由於蒙古人未能採行文化融合的方式,只得選擇如同契丹與女真的兩元化政策來發展,於是短暫的蒙古風暴一過,蒙古地區以外的其他蒙古國家皆隨風而逝,未能像中東的突厥人(特別是烏古斯族,Oghuz)可以在當地生根,一方面保留著原有的突厥文化,一方面也融入當地的文化中,所以伊兒汗國政權一崩潰,蒙古人在經過幾場內戰後就完全消失於被征服的民族中,而突厥人則於機會來臨時不斷的有建國之舉。
由於蒙古人未能採行文化融合的方式,只得選擇如同契丹與女真的兩元化政策來發展,於是短暫的蒙古風暴一過,蒙古地區以外的其他蒙古國家皆隨風而逝,未能像中東的突厥人(特別是烏古斯族,Oghuz)可以在當地生根,一方面保留著原有的突厥文化,一方面也融入當地的文化中,所以伊兒汗國政權一崩潰,蒙古人在經過幾場內戰後就完全消失於被征服的民族中,而突厥人則於機會來臨時不斷的有建國之舉。
2019年8月24日 星期六
【轉貼】有關景教尊經中的「三際經」
於敦煌遺跡所發現的尊經手抄本。
原文出處:http://archive.hsscol.org.hk/Archive/periodical/ct/CT008C1.htm
作者:楊森富
唐朝景教徒所遺下的中文文獻之一,有所謂「尊經」者,曾載述景教僧景淨所譯出的三十餘部經典書目,其中的第十四部即為:「三際經」。
但由於「三際經」,曾一度混入於道教的「道藏」中,故曾一度被視為道教的經典。復由於殘缺不全的一部在華摩尼教遺物:「摩尼光佛教法儀略一卷」(註1) 的書末曾提到了「三際」二字,法國漢學家伯希和竟懷疑「三際經」非屬景教所有,而稱它係屬摩尼教的經典者(註2)。
尤有趣者,提到「三際」二字的前述摩尼教經典── 「摩尼光佛教法儀略一卷」,也被編入於佛教的「大藏經」中,而列在外教部份。故「三際經」或「三際」二字,實前後出現於景教、摩尼教、道教、及佛教的叢書中、或書目中。
如此說來,它和上述四種宗教多少都攀上一點關係。那末,我們可否相信:「三際經」係屬景教的經典?─── 這實在是耐人尋味的!
一、「三際經」的浮沉:
﹙1﹚它曾出現於「尊經」書目中
景教的「尊經」計分為三段,第一段為頌讚上主文,即:「敬禮皇父阿羅訶 (天父 )、應身皇子彌施訶(聖子)、證身盧訶寧俱沙(聖靈),已上三身同一體。」(註3) 第二段為列舉景教所敬重的諸新舊約聖經作者、先知、及使徒名單,如:「 (敬禮) 瑜罕難法 (王)、盧伽法王、明泰法王,……」等是。(註4) 第三段為「尊經」的正文,亦即列舉經景淨所譯出的三十餘部:「可尊、可敬的經典」書目,如:「常明皇樂經、宣元至本經、志玄安樂經、……三際經、……啟真經……」等。「三際經」、按「尊經」排列的順序,列在第十四部,在卅餘部經典中,它被排在中間的部位,有若今日新舊約聖書中的「詩篇」,列在全部聖經的正中間。有人說,「詩篇是全部聖經的縮影」又有人稱它為:「小聖經」(註5)。如果說排列在全卷聖經中央部分的詩篇,「像聖經的一個山峰,站在其上,可以瞻望四圍的光景;明白了三際經的道理,則對神的權能、慈愛、救恩、天國的榮耀,都能明白!」(註6),那末,我們又何嘗不可說:「三際經像尊經中的一個山峰,站在其上,可以綜覽景教信仰的全部光景;明白了三際經的道理,則對神的權能、慈愛、救恩、天國的福樂,都能明白!」
(2)它相傅為景淨所譯
「尊經」的原文後,有一段字體較本文為小的一行附註,說明「尊經」諸部經典的翻譯工作,係完成於景淨之手:
「謹案諸經目錄,大秦本教經,都五百卅部,並是貝葉梵音。唐太宗皇帝,貞觀九年,西域大德僧阿羅本,屆于中夏,並秦上本音。房玄齡、魏徵宣譯秦言。後召本教大德僧景淨,譯得已上卅部卷,餘大數具在貝皮夾,猶未翻譯。(註7)」
(3)它一度被編入於「道藏」中
史學家陳垣云:
「(摩尼教教)其經,名:二宗、三際。二宗者,明與暗也(註8)。三際者,過去、未來、現在也。大中祥符興道藏,富人林世長賂主者,使編入藏,安於毫州明道宮。」(註9)
但今日所通行的:「道藏」(如臺北縣板橋、藝文印書館所影印者)在其書目中,已不復見有所謂「三際經」。諒該經為後來的道教徒發現:非屬道教經典,乃從「道藏」中抽出。至「三際經」的下落如可?今已不可考。
二、 何謂「三際」?
陳垣稱「三際」係指「過去、未來、和現在」等三種不同的時間型態,已如前述。但這樣的解釋末免過於簡略,仍無法幫助我們了解「三際」的真實涵義。倒是摩尼教遺留下來的一部殘缺不全的「摩尼光佛教法儀略一卷」,為我們提供了一點線索。
「三際經」既經散失,其全貌已不可復見,但我們卻可靠著這一線索,略窺其一二。該部殘經,亦以「二宗」與「三際」相提並論,有若陳氏所稱者。它說:「初辯二宗。──── 求出家者,須知明、暗各宗,性得懸隔,若不辯識,何以修為?」
接著又說:「次明三際。──── 一初際、二中際、三後際。
「初際者,末有天地,但殊明、暗。明性智慧,暗性愚癡,諸所動靜,無不相背。
「中際者,暗既侵明,恣情馳逐。明來入暗,委質推移。大患厭離,於形體火宅,願求於出離。勞身救性,聖教固然;即妄為真,孰政聞命?事須辯析,求解脫緣。
「後際者,教化事畢,真妄歸根。明既歸於大明,暗亦歸於積暗。二宗各復,兩者交歸。」
綜觀上引摩尼教經典對所謂「三際」的解釋,實包括宇宙的創造過程、和人類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等三種過程。如眾所知,摩尼教係第三世紀中葉,由波斯人摩尼(Mani)所創立之宗教。其教義係綜合基督教、佛教、和祅教的教義而成,故其中的部份思想來自聖經。
以宇宙創造的過程而論,所謂:「未有天地、但殊明暗」者,係指創世紀一章1至4節的情形:「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又所謂:「暗既侵明,……明來入暗」,亦係指創世紀一章5節的晝夜的更替而言: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
至於「明既歸於大明,暗亦歸於積暗」者,係指世界的末日到來時,日月不再發光(見馬太福音廿四章,而新天地實現時,耶穌基督將成為光中的光:
「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 神耍光照他們。」(啟示錄廿二章5節)
這就是宇宙的過去(初際)、現在(中際)、和未來(後際)。
至於文中所說的:「明性智慧、暗性愚癡,諸所動靜,無不相背」係指人類一生下來就有了智、愚之爭、明暗之鬥;從暗者將「恣情馳逐」,惟有辯析好壞、接納「聖教」,方能「求解脫緣」。
人類終必一死,能有機會接受宗教的教化,亦僅限於在世間時;因為人類一經斷了氣,要上天堂或下地獄也就決定了,所以必須趁早悔改、接受教化,也就是文中所說的:「教化事畢,真妄歸根;明既歸於大明,暗亦既歸於積暗」之意。
─── 這也就是人類的過去(初際)、現在(中際)、和未來(後際)。
當然,以上對「三際」的解釋,完全係摩尼教方面的看法。從宗教歷史來說,基督教屢斥摩尼教為異端,而摩尼教卻由於其本身的教義,係調和:耶、祅、釋諸教教義而成,故實際上吸收了很多基督教的思想。職是之故,在華景教必亦曾影響摩尼教,而摩尼教卻不可能對景教產生任何影響力。二者所使用的宗教名詞,其共通者並不局限於「三際」二字(註10)。
在華景教,在宗教名詞方面雖確曾借用了若干儒、道、釋諸教用語,但一借用過來,則每成為景教的所有物,而滋生新義。〔另參拙撰:「景教經典中的佛教用語義考」(註11)、及「景教會名的思想背景研究」(註12)。在上述二篇論文中,筆者曾對景教所借用的佛教用語、及儒教用語,詳較其本義、及變義。篤學之士,煩請一閱。〕故縱令景教的「三際經」中的「三際」二字,係借自摩尼教,一到景教徒手中自亦將滋生新義,而其對「三際」二字所下的定義,亦當與摩尼教的解釋迥然不同。
況且,景教之入華係在唐太宗的貞觀九年(公元六三五年),而摩尼教卻遲至則天武后的延載元年(公元六九四年)始傳入中國。故摩尼教必自景教的「三際經」,借用了「三際」二字,更會合其本身的教義───「明、暗二宗」(明神和暗神,───亦即相信:有所謂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而每將「二宗」與「三際」相提並論。
那末,從景教方面來說,「三際」二字究當作何解呢?
由於「尊經」另指出景教徒所譯的諸經典中有一部名為:「寶路法王經」者(按「寶路」,今譯保羅或保祿),知係保羅書信的唐代譯本。「景教徒所用的敘利亞文聖經譯本,在西曆四三一年景教派被逐離開敘利亞,遁往小亞細亞為止,所用的新約係採用路迦諾(Lucian of Edessa ,──312)的新約篇目」(註13),而該新約篇目係包括了所有的保羅書信在內。所以,對「三際」二字最適當的解釋,當然只有從保羅書信中尋求其答案了!
論到基督徒的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保羅如此寫著:
「祂(真神)曾(過去)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末來)還要救我們。」(哥林多後書一章10節)
另有一處經文,其內容也與此相仿,茲併抄錄如下:
「我也從獅子口裡(喻指魔鬼的權勢)被救出來(指信徒受洗歸主後,魔鬼的權勢已成「過去」);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指信徒受洗禮後的現世生活,必得主耶誕的隨時保祐);也必救我(於將來)進祂的天國。」(提摩太後書四章17-18節)
筆者每喜歡把這二節經文稱之為:「三層救恩」、或「完全救恩」;這也就是在華景教徒所稱的「三際」(過去、現在、和未來)。其「層次」之分,無非說明救恩之完全。據此,「三際經」的內容,雖不明亦自明矣!(註14)
綜上所述,筆者推論「三際經」確屬景教的經典無疑。
註1.現存的「摩尼光佛教法儀略一卷」有二本,均屬敦煌石室的唐代寫本,一存大英慱物館、一存巴黎國家圖書館,前者稱為乙本,後者稱甲本。日本於大正年間(約當民國初年)所編印之「大藏經」,曾把它輯錄在外教部份。─── 即「大藏經」第54冊,第1279-1281頁。
註2.希伯和慱士(P.P elliot)稱「三際經」係屬摩尼教的經典壹節,詳見左伯好郎慱士的:支那基督教之研究」第一冊、暨冀天民著:「唐朝基督教之研究」(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一九六零年六月初版,頁卅八引論。
註3.此段冠於「尊經」開頭的頌詞,筆者以為係相當於早期教會公禱文之一的:「榮耀頌」(Gloria Patrizxce ),見拙撰:「景教經典與古代教會信條」壹文,載:香港、「景風」季刊第23期,頁29── 41,一九六九年八月出版。
註4.有關景教對「法王」二字用法的探討,詳見拙撰:「景教經典中的佛教用語變義考」壹文,載於臺北、「中華學術院天主教學術研究所學報第一期,頁六九至七八月出版。
註5.見蔡聖民編:「舊約聖經概論」第二冊、頁卅三,臺中、真耶穌會教會臺灣總會、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出版。
註6.同前註。
註7.「:譯得已卅部卷,餘大數……猶末翻譯」句,佐伯好郎寫成:「譯得巳上卅部,卷餘大數.....猶末翻譯」。但筆者以為:「卅部」應為:「卅餘部」之誤,蓋「尊經」中所列的經典實不立止卅部,──計有卅五部之多。
註8.二宗即二位神,指明神與暗神。
註9.見張星烺撰:「中西交通因史料彙編」第四冊,頁一四一,臺北、世界書局影印本。
註10.摩尼教與景教經典,其中的宗教名詞共通者有;「三際」、「三常」、「法王……等」,不一而足。
註11.載於臺北、中華學術院天主教學術研究所學報第一期,頁六九至七八。一九六九年八月出版。
註12.載於高雄、「智慧」月刊,第二卷第十期,一九七零年三月一日出版。
13.見拙著:「中國基督教教史」頁三五八、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初版;暨張伯懷著:「新約正約成立史」頁八十七、香港、基督教輔僑出版社、一九五四年六月初版;並穆格新生(Sten Bugge)著:「新約道論」頁三十,香港、道聲出版社、一九六四年四月、第四版。
註14.「三際」二字既經解明,則吾人可推知:它係屬景教的「講道集」用以申明保羅對三際的解釋。「三際」二字被摩尼教借用後,是否另有撰作「三際經」?則尚待攷燈。
Re: [問題] 基督徒如何看待聖經的歧視女性?
作者:sitos (麥子)
1. 在討論第一點之前,我要先聲明,我對其它宗教怎麼看待男女的差異並不了解。
因此猶太教、基督教或天主教系統中的女性地位,是不是真的高於其它宗教的觀點,
對於這個問題,存而不論。但是訴諸猶太教、基督教或天主教系統的女性地位,
高於「其它」宗教的這個立論,事實上並沒有解決討論脈落裡的任何困境。
對於基督教歧視女性的詰問,在這個時代最大的力量在於,我們所處的時代,
許多對女權或兩性平權看重的觀點,其看待女性的地位可能高於基督教或聖經的觀點。
採用這種宗教間比較式的立論去說基督教「沒有」歧視女性,顯然非常無力。
如果今天討論的主題是,眾多的宗教當中,哪一個宗教中的女性地位最高,
或許我們可以說基督宗教當中的女性地位最高,但這頂多也只是比較出來的。
即使基督宗教表現得最好,也不代表基督宗教看待兩性是平等的,問題依然存在。
同樣地,如果我們假設某個教會選擇性地不遵守聖經的教導,
將所有聖經當中以今天一般的標準來看認為是對女性不平等的地方,
都宣稱信徒不需要遵守,因為他們認為兩性是完全平等的。
那麼這樣的教導將會使這間教會的教導比主流的基督教更重視兩性平權。
那是否代表重視兩性平權的基督徒,就「應該」認同這樣的教導呢?
整個立論最大的問題在於,當基督徒宣稱基督信仰或聖經是「絕對」的真理時,
基督信仰的詮釋只能夠與「完美」、「從神而來」的教導作比較。
即使其它宗教都沒有「更好」,並不足以說明基督信仰「夠好」或「是真理」,
也很有可能所有宗教在這個議題上面通通都是錯的,拉其它宗教下水,
並不能解決基督宗教的困境。這種立論無疑是削弱了基督宗教對真理的代表性。
如果真心認定聖經當中對於兩性地位的教導,也是屬於聖經所教導的不變真理,
那麼將其與其它宗教作比較,一點意義也沒有,因為不論其它宗教好或壞,
基督信仰都必須要自己去證明這樣的教導就是「從神而來」,就是「對的」。
認真關注兩性平權議題的基督徒,應該要把討論的重點放在這個方向。
2. 我對女性主義其實了解也不深,但不論是追求表面上的平等,
或者是追求尊重的態度,從今天的標準去檢視舊約聖經或一世紀發生的事情,
我們都很難說基督信仰對於女性有達到表面的平等或是平等的尊重。
舉個簡單的例子,當保羅說到「我不許女人講道」的時候,有人會解釋,
那是因為當時的女人可能相對男人比較沒有接受正統教導的機會,
因此講道比較有可能是錯誤的云云。但如果真的是這個原因,
保羅應該要禁止的是信仰不純正,或信仰不成熟的人講道,而不是女人。
就算很極端地,當時的所有女人都信仰不純正或信仰不成熟,
她們不能講道的原因也不是因為她們是女人,同樣男人也會有一樣的問題。
信仰不純正或信仰不成熟的男人,在這樣的立論裡面,也不應該講道。
如果從性別標籤的角度來看,這個標籤在這類型的經文當中似乎並沒有被去除。
無論我們找了多少「時代背景」式的理由,試圖去解釋這類型的經文,
我們都無法避開聖經當中的確是以「性別」當作條件,而不是不考慮性別這個條件,
因此對於這類型經文的詮釋,都很難解讀為尊重的態度,更不用說表面的平等。
也就是說,就算把兩性平權,從「表面的平等」深化到「尊重的態度」,
依照現在一般對兩性平權的標準(或者女性主義的標準?),
聖經當中的教導和要求很可能也沒辦法達到這樣的標準。
3. 聖經當中記載的女性有很多人都很重要,當然要特舉以斯帖和路得也可以。
不過舉出兩個(或多個)特例,並不能代表女性的地位有實際的提升,
當然也不能代表女性這個形象有獲得普遍的尊重,或者去除性別標籤。更重要的是,
就算以色列的文化當中,女性地位明顯高於其它文化,還是不能說明這是真理。
這樣的立論之所以薄弱,已經在第一點當中說明過了。
如果我們要找一個相對好的文化,也許以色列文化可以勝出,
但這與基督徒所期待的「從上帝來」、「不隨時空改變」的「真理」,卻是兩回事。
如果以色列的制度是上帝透過摩西所建立的,
那麼認為以色列是個男女不平等的民族,是否也代表這就是上帝的觀點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就得要接受這才是「真理」,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我們就得要面對其它制度也可能不是上帝的觀點。
如果保羅所寫下的書信,是聖靈感動他寫下的,
那麼認為保羅書信所傳達的觀點,男女並不平等,是否也代表這是上帝的觀點呢?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就得要接受這才是「真理」,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我們就得要面對書信的其它內容也可能不是上帝的觀點。
無論怎麼選擇,這樣的立論總是會面對一些困難。
4. 如果在教會之中,性別的標籤已經被去除了,為什麼女性使徒沒能領導教會,
她們在耶穌身邊的時間和所受的教導,不見得比男性使徒更少。
如果在教會之中,性別的標籤已經被去除了,為什麼所有新約聖經的經卷,
能考證到的作者,通通都是男性,沒有女性?
如果在教會之中,性別的標籤已經被去除了,保羅在寫信的時候,
是不是應該直指各地教會有問題的風氣,而不是把問題加在「女性」的形象之上?
當我們把保羅的書信當作「上帝的話」在閱讀的時候,心中期待的是,
這是一個永遠可以被追求的目標,是回應上帝對人類的呼召,
我們就期待保羅書信的觀點不只要比當時的時代更為先進,
同樣我們也期待保羅書信也要比現代更為先進。
如果保羅的書信不是在任何時代都比其它的思想更接近上帝的心意,
那麼基督徒至終將要面對,到底哪一部份的思想其實較為落後,
哪一部份的思想需要被修正。而最後保羅書信的權威性也同樣會被去除。
這對於現在的基督信仰而言,恐怕是一個相當大的困難。
我對於基督信仰與兩性平權議題的張力,並沒有一個很好的答案,我相信聖經是真理,
因此我會以聖經是真理作為前提,去看待聖經當中對於兩性議題的記載與論述,
並且我會以聖經是真理作為前提,去試著調解現在看到的張力。我沒有好的答案,
但我認為基督徒不應該滿足於「比其它宗教好」或「比當時的時代好」這樣的答案。
一旦我們宣稱聖經的教導就是上帝的教導,那聖經的教導就得要是那個「目標」,
單單只是「更接近目標」是不夠的。類似的張力也不只是在兩性平權的議題上面,
聖經有許多教導被質疑是不符時宜,也都要面對類似的問題。
如果其它基督徒有好的想法,也請分享給我。
會昌滅佛:緣起
開成五年(公元840年)秋,唐武宗召趙歸真等81人入宮,大建宮觀,修「金篆道場」,並親臨三殿,受法篆。
武宗登基後,信任道士趙歸真,為求長生不老而修習道術。趙歸真宣稱佛道不能兩立,佛教的存在影響道家的修煉結果。武宗信以為真,認為僧人的存在是自己修煉成仙的障礙。
當時的道士還到處散布讖語:「李氏十八子,昌運方盡,便有黑衣天子理國。」道士們對武宗解釋說這條讖語暗示佛門中人將登上天子的寶座,這裡的「十八子」與「李」相合,而黑衣人則是當時僧尼的標誌,將矛頭指向佛教。
早在景雲二年(公元711年)就有人指出:「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宰相狄仁傑上疏言道,寺院「膏腴美業,倍取其多;水碾莊園,數亦非少。逃丁避罪,並集法門,無名之僧,凡有幾萬,都下檢括,已得數千。且一夫不耕,猶受其弊,浮食者眾,又劫人財」。
當朝宰相李德裕亦大力主張滅佛,認為武宗此舉「獨發英斷,破逃亡之藪,皆列齊人;收膏壤之田,盡遍王稅。正群生之大惑,返六合之澆風。出前聖之謨,為後王之法。巍巍寶德,煥炳圖書」。
實際上,武宗滅佛是佛教勢力日益擴張的必然結果。
唐武宗早年喜歡道教,即位之初就詔道士趙歸真入朝,稱其為道門先生,並在禁中築一望仙觀給他居住。會昌五年正月,趙歸真向唐武宗舉薦羅浮道士鄧元起和軒轅集,說他們有長年之術,唐武宗遂遣中使往羅浮山迎鄧元起和軒轅集進京。
他們進京不久,就與道士趙歸真共為犄角,在唐武宗的詔命下進行全國性的排佛滅佛行動,凡國中所有大秦寺、摩尼寺一併撒毀,致使京城七十多名女摩尼無從棲身而一起自盡。這次「會昌法難」共毀佛寺四千六百餘座,招提(佛徒常住之地)、蘭若(居士靜室)四萬餘間,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收佛寺田產數千萬頃,解放奴婢十五萬人。
會昌滅佛後第二年正月,唐武宗一病不起,至三月駕崩,年僅三十三歲。武宗駕崩後皇子沖幼,由皇叔李怡繼位,遂為唐宣宗。宣宗繼位後一改武宗的做法,全面恢復佛教,修茸佛寺,給還田產,令司戶給佛教徒重新發放度牒。同時又下詔杖殺道士趙歸真和鄧元起,把軒轅集趕回羅浮山,一場轟轟烈烈的「會昌滅佛」事件降下帷幕。
【轉貼】月亮會影響人的情緒嗎?
“月亮會影響人的情緒”,這種看法出自美國邁阿密市的精神病醫生阿諾德·利·韋伯。 韋伯在他寫的《月球的影響》一書中提出了這樣一種觀點:人體80%以上是水,故而會像地球上的海洋那樣受月亮影響產生潮汐;另外人體細胞會受磁場影響,月球磁場會作用於人體細胞,月亮的引潮力與磁場影響著人的精神活動。 據韋伯觀察,當滿月漲潮時,邁阿密市的精神病人發作更為頻繁,社會治安問題更多。
韋伯的“發現”,很快傳向世界。 一時間,人們議論紛紛:“我們最近的天空鄰居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的精神狀態”;“影響我們意識的力量。與其說來自遺傳,倒不如說來自月亮”;“人體內有月亮控制的生物潮汐,當滿月時,這種潮汐達到高潮,故而影響人的心理活動”;“在月圓之夜,你的 脾氣是否變得急躁易怒,而且整晚坐立不安?如果答案肯定,那是滿月時產生的潮汐對人類造成的精神和體力上的影響”。
韋伯提出了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和需要深究的問題。 那麼,我們能否深入研討一下月亮對人體作用的潮汐力與電磁場有多麼大? 是否也統計一下滿月時周圍的人顯得精神不穩明顯不明顯。 另外從人類生態系統的角度客觀地分析一下實際可能有的影響。
月球對地球的引潮力是月、地兩球圍繞共同質心運動產生的慣性離心力和月球對地球上不同位置各點產生的萬有引力的合力,(F引潮力=F引力一F離心力)。 地球上始終處在月、地質心一直線上的兩個區域的引潮力最大,我們就計算地球表面引潮力最大地方質量為m的某人所受到的引潮力:
……①
上式中G為引力常數( 6.672 x 10-11牛頓·米2/公斤2),M為月球質量(7.36x1022公斤),D為月、地心距離(3.844 x 108米) ,L為地表到月心距離。 式中可理解為地球上質量為m 的人對月球產生的引力,這個力是地球牽住月亮不讓其游離地球的力量的組成部分,故相當於F離心力。 化簡①式可得:,R=LD(地球半徑)。
讀者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計算一下,得知地球表面引潮力最大的地方,每公斤物質受到的引潮力為1.1X 10-6公頓。 也就是一個體重為100公斤的人,受到的月球引潮力不超過11達因。 11達因的力,一隻螞蟻只需使出約十分之一的勁就能獲得。 把這個力與地心引力相比(9.8米/秒2),是八百九十萬分之一。
查閱有關資料得知,遠古時候月球磁場是比較大的,近千百年隻及地球磁場的二萬分之一,也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數字。
有人覺得,力量再小,也終究是一個力,平衡的心理天平上總是一個籌碼,故而影響大約是有的。 不過,上班擠車時掉了一個鈕扣也是一個籌碼,完全能夠計算出衣服上少一個鈕扣後身子少受到多少萬有引力的作用。 這樣就說不明白了。 看來天體力學這東西於心理學有點對不上號,那就去精神病醫院與公安局看看。
韋伯曾預言“1974年1月將發生高海潮,人們的行為將普遍受到干擾。”筆者在上海精神病防治院查得1974年1月的門診人次是12173人次,比2月份還少(12300),竟是全年門診人次最少的。 經與公安局聯繫,1974年1月的兇殺案也不見增加,居該年第八位。 筆者還統計過某五年中的2427例自殺行為,也看不出陰曆月內呈波浪起伏。 是否上海與邁阿密的地理位置不同,導致上海觀察到的與邁阿密情況兩樣,這好像不成為理由,翻開世界地圖,上海與邁阿密的緯度相當按近。
還有不少疑問,韋伯把海潮高漲與人的情緒變壞兩者聯繫起來,沒有考慮到海潮高漲之時不一定是月球引潮力最大之時,這是由於龐大的海流慣性很大,通常對於引潮力作用來說是遲發的。 筆者請教過天文台工作的專家,他們談到漲潮會受到海流、風向、海深、海底地形等因素的影響,有些地區甚至要延遲六七天才出現漲潮,而按物理計算,延遲六七天實際上即時引潮力反而已趨於低潮了。 人體的質量相對於海洋是很小的,慣性作用小得多,不大會是同步的,即使果真有潮汐存在。
月亮會不會影響人的情緒? 這種影響有多大? 至今仍有不同意見。 不過,韋伯的觀點是漏洞百出的,這是毫無疑問的。
韋伯的“發現”,很快傳向世界。 一時間,人們議論紛紛:“我們最近的天空鄰居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的精神狀態”;“影響我們意識的力量。與其說來自遺傳,倒不如說來自月亮”;“人體內有月亮控制的生物潮汐,當滿月時,這種潮汐達到高潮,故而影響人的心理活動”;“在月圓之夜,你的 脾氣是否變得急躁易怒,而且整晚坐立不安?如果答案肯定,那是滿月時產生的潮汐對人類造成的精神和體力上的影響”。
韋伯提出了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和需要深究的問題。 那麼,我們能否深入研討一下月亮對人體作用的潮汐力與電磁場有多麼大? 是否也統計一下滿月時周圍的人顯得精神不穩明顯不明顯。 另外從人類生態系統的角度客觀地分析一下實際可能有的影響。
月球對地球的引潮力是月、地兩球圍繞共同質心運動產生的慣性離心力和月球對地球上不同位置各點產生的萬有引力的合力,(F引潮力=F引力一F離心力)。 地球上始終處在月、地質心一直線上的兩個區域的引潮力最大,我們就計算地球表面引潮力最大地方質量為m的某人所受到的引潮力:
……①
上式中G為引力常數( 6.672 x 10-11牛頓·米2/公斤2),M為月球質量(7.36x1022公斤),D為月、地心距離(3.844 x 108米) ,L為地表到月心距離。 式中可理解為地球上質量為m 的人對月球產生的引力,這個力是地球牽住月亮不讓其游離地球的力量的組成部分,故相當於F離心力。 化簡①式可得:,R=LD(地球半徑)。
讀者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計算一下,得知地球表面引潮力最大的地方,每公斤物質受到的引潮力為1.1X 10-6公頓。 也就是一個體重為100公斤的人,受到的月球引潮力不超過11達因。 11達因的力,一隻螞蟻只需使出約十分之一的勁就能獲得。 把這個力與地心引力相比(9.8米/秒2),是八百九十萬分之一。
查閱有關資料得知,遠古時候月球磁場是比較大的,近千百年隻及地球磁場的二萬分之一,也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數字。
有人覺得,力量再小,也終究是一個力,平衡的心理天平上總是一個籌碼,故而影響大約是有的。 不過,上班擠車時掉了一個鈕扣也是一個籌碼,完全能夠計算出衣服上少一個鈕扣後身子少受到多少萬有引力的作用。 這樣就說不明白了。 看來天體力學這東西於心理學有點對不上號,那就去精神病醫院與公安局看看。
韋伯曾預言“1974年1月將發生高海潮,人們的行為將普遍受到干擾。”筆者在上海精神病防治院查得1974年1月的門診人次是12173人次,比2月份還少(12300),竟是全年門診人次最少的。 經與公安局聯繫,1974年1月的兇殺案也不見增加,居該年第八位。 筆者還統計過某五年中的2427例自殺行為,也看不出陰曆月內呈波浪起伏。 是否上海與邁阿密的地理位置不同,導致上海觀察到的與邁阿密情況兩樣,這好像不成為理由,翻開世界地圖,上海與邁阿密的緯度相當按近。
還有不少疑問,韋伯把海潮高漲與人的情緒變壞兩者聯繫起來,沒有考慮到海潮高漲之時不一定是月球引潮力最大之時,這是由於龐大的海流慣性很大,通常對於引潮力作用來說是遲發的。 筆者請教過天文台工作的專家,他們談到漲潮會受到海流、風向、海深、海底地形等因素的影響,有些地區甚至要延遲六七天才出現漲潮,而按物理計算,延遲六七天實際上即時引潮力反而已趨於低潮了。 人體的質量相對於海洋是很小的,慣性作用小得多,不大會是同步的,即使果真有潮汐存在。
月亮會不會影響人的情緒? 這種影響有多大? 至今仍有不同意見。 不過,韋伯的觀點是漏洞百出的,這是毫無疑問的。
訂閱:
文章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