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 星期六

資料庫一:「醫生」的唐朝稱謂,附錄那些在唐朝時期人們彼此的稱謂

大唐炙炎傳。講述一名女醫師與其徒弟的故事。人物造型都有經過確實的考究,雖稱不上是國寶神作,但拿來當古唐朝的設定參考是相當夠資格的。


首先我們從自己身邊的家族成員開始。

母親:娘娘,阿娘。成年人或是在外人面前,若要講究一點規矩,則可以「母親」稱呼之。
父親:耶耶(爺爺),阿耶(阿爺)。正式場合的話,要叫「大人」。有時也用「哥哥」來稱呼之,不過用得越來越少,久之便廢棄了。

夫妻:「老公」或「老婆」。這種親切平實的詞,從唐朝開始就這麼用到現在。「相公」這個詞原本在唐朝,是稱呼宰相用的。

姊姊:阿姊,也可以叫姊姊。
哥哥:阿兄是比較恰當的叫法,當然還是可以叫「哥哥」。
弟弟:有兩個弟弟以上的情況下,二弟不叫二弟,叫二哥。三弟不叫三弟,叫三哥。
妹妹:同理,有兩個妹妹以上的情況,二妹不叫二妹,叫二姊。三妹不叫三妹,叫三姊。

祖父:「阿翁」。(很像客家話!)
祖母:「阿婆」。(跟客家話一樣!)


「郎」與「娘」這個字,在唐朝也很常用。(感覺跟當時通行唐朝的官方語言有關?)

長輩稱呼男生幼輩為「某(姓)郎」,或呼其小名。你哥哥的太太,會叫你「小郎」。你的岳父母,會叫你「郎子」。某些場合下還會冠之以姓,如「張郎子」。(聽起來很像蟑螂子,但其實蟑螂在唐朝是叫蜚蠊,後來入宋朝才慢慢變成蟑螂。)

親人以外的朋友,可以叫「郎」、「君」、「卿」、「公」、「足下」。


主僕之間,若你是男主人,奴僕可呼之為「主人」或「阿郎」。若你是少主,就叫「郎君」。若妳是女主人,則稱呼為「娘子」或「夫人」。身為主人的你稱呼僕婢時,則以其名稱之。石榴,綠珠之類。你自己若是奴婢,則自稱「賤奴」或「婢子」,沒有「奴才」這種說法。

若在宮中,則有別的計較。不過因為自古以來,主僕之間的關係也是一種很奇妙的情感,私底下交情好的,也是給自己主子「郎君」/「排行+郎」、「娘子」/「小娘子」/「排行+娘」地隨便給他們叫。對他們不爽時,就會罵「賤婢」、「狗奴」,「賤奴」之類。


出門走走吧。在外面,稱呼人要看年紀。青年的話,跟對方熟就叫「某郎」。不熟的,就叫「郎君」,少年稱「小郎君」。青年女士則皆稱「某娘」,不知姓稱「娘子」。少年就稱「小娘子」。年紀大的,老男人叫「老丈」或「丈人」、老女人叫「老夫人」。(老女人這稱呼好像任何時代都不受歡迎?)

唐朝雖開放,但仍然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門第與階級觀念。如果對方跟我很熟,而他在家的排行第三,我就稱呼對方為男人的「某三郎」或女人的「某三娘」。男生之間有時候,熟的連「郎」這個字都省了,直接「張三」或「李四」。至於老大,就直接以「大」稱呼之,如「某大郎」或「某大娘」。


走著走著遇到了官員,這時候當然不能叫「大人」了,對方可不是您老爹啊。可以「姓+官爵」如「萬太尉」,或「姓+公」之類的尊稱如「陳郡王」。遇到皇帝,跟皇帝在宮廷中遇到的官員一樣,一律自稱為「臣」就好,不用卑微到叫自己「賤民」,或「草民」。(比起其他王朝,唐朝真算得上是一個待人比較隨和,不拘小節的時代啊。)


差點忘了講第一人稱。對答時,唐朝人習慣以自己名字置入。比方連勝文,去拜訪習近平。就會說:「勝文今日有幸拜訪習三(?)郎.....。」

「我」或「吾」適用於所有人。謙虛一點時,可謙稱「奴」(男女通用)。男性還可謙稱「僕」、「愚」、「鄙人」、「下走」、「某」,女性則可謙稱「妾」、「婢」、「兒」。

身為皇帝是比較無奈些,因為會碰到較多嚴肅的場合,所以有「朕」、「寡人」、「孤」的自稱。不然其實皇帝、皇太后、后妃、皇太子、公主也都自稱「我」跟「吾」。其他像皇太后是自稱「予」,后妃與皇太子,對上是用「妾某氏」或「兒」,對下皇太子則自稱「小王」。

因為宮廷還是比民間講究一點禮儀。所以對皇帝稱之為「聖人」、「主上」、「陛下」、「大人」 、「大家」就可以了。不過因為唐朝人真的太瀟灑了,所以連這一點,公主王子后妃等人也未必時刻遵守。親近的話,還是會叫一聲「父親」或「阿爺」。

對於皇后的母親叫法為:「皇后」、「皇后殿下」、「母親」、「大人」。關係親暱而在非正式場合下,可以叫:「阿娘」或「娘娘」。皇太子叫「太子殿下」。公主不是叫「公主」,就是叫「貴主」。沒啥特別。



最後進入主題,「醫生」在唐朝時期乃「醫學生」的稱呼。醫學從三國時代之後開始脫離方術,正式成為一門專業學問。在那之前,一直都與巫術、法術等概念分不開。而「醫師」,就是當時唐朝對醫者們的稱呼。

不過也要看醫生的工作屬性,比方「藥醫師」、或「食醫」(主胃科或食物中毒等問題)、「疾醫」(有點像家醫,看一般科診)、「金瘡醫」(主外科)等,按照專業各有稱謂。

民間的醫生與宮廷中的醫生又有所不同。像「大夫」跟「郎中」這類用來稱呼醫生的詞,就是源自官名。不過這已經是宋代的事了。由於後唐五代時,社會上常以官銜來尊稱對方,所以這多少影響到了行醫者當時的稱呼。而且,某些看法認為,「大夫」是北方叫法,「郎中」是南方稱呼。


除此之外,還有“醫工”、“針工”等等說法。對古代醫生的別名略作統計,唐人張祜《病宮人》詩有:“藥餌無征待詔愁”之句,可見唐代醫生亦稱為待詔。但由於待詔實在太過冷門,故還是以「醫師」這個自唐朝流傳至日本的古來稱呼,最為接近事實。






古代資料庫:中國禮儀稱謂概論版(轉貼)



中國是一個禮儀之邦,在稱謂方面很講究,主要有尊稱和謙稱,其他有自稱、他稱、鄙稱、專稱、代稱、慣稱等。



一、尊稱

尊稱,也叫敬稱,是對談話對方表示尊敬的稱呼,表示尊稱所用的詞叫做敬辭。

按敬辭的詞性分三種情況:

是直接用表敬稱的代詞,一般是單音節詞,常用的有“汝、爾、子、而、公、君”等,這些均可譯作“您”。

是用名詞來代替代詞稱呼對方,這種詞都是雙音節詞,這種稱呼又有三中形式:一般的尊稱用“先生、吾子”等;也可用對方所在的處所或手下的人來代表對方,常用的有“足下、陛下、閣下、執事、左右”等;還有用官職身份尊稱對方的,如“大王、大夫、將軍、公子”等。這些名詞也都可譯為“您”,陛下是專稱君主皇帝,可不譯,官職身份的也可不譯。

是用形容詞來稱呼與對方有關的人物行為,這種詞一般是雙音節詞,前一個為形容詞,後一個為與人物有關的名詞。常見的有:

尊:尊府、尊兄、尊駕、尊夫人;

賢:賢弟、賢妻;

仁:仁兄、仁弟;

貴:貴體(有問候意)、貴姓、貴庚;

高:高朋、高親、高鄰、高見;

大:大禮、大作、大駕。

這些詞一般都不需要翻譯。

這些敬辭隨著社會的發展發生了變化,以上一二兩種情況到現在基本不用了;而第三種普遍仍用,這些稱呼既很尊重對方,又有親切感,語言氣氛也很和諧。

 

二、謙稱

謙稱,表示謙虛的自稱。用來表示謙稱的詞叫做謙辭。可以分兩種情況來認識和掌握。

一種是用某些名詞來代替代詞“我”。又可分以下四類:

一類是用自己的姓或名表示謙下。“蘇子與客泛舟赤壁之下。”(《赤壁賦》)用姓;“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祭十二郎文》)用名。

二類是用“臣、僕、某、小人”自稱,表示歉下。“僕以口語遇遭此禍。”(《報任安書》)“某自幼熟讀兵書。”(《失街亭》)

三類是婦女往往用“妾、婢、奴、奴婢”等表示歉下。“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然。”(《孔雀東南飛》)

四類是君主常用“寡人(寡得之人)、不轂(不善之人)、孤(孤獨之人)”表示謙下。寡人之于國也,盡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這些謙稱都可譯成”我”。

另一種是用某些詞語稱呼與自己有關的人物。這種詞都是雙音節合成詞且前一個詞修飾後一個詞,從修飾詞的詞性來看,又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用形容詞來修飾,以示謙下,常見的有:

愚:愚兄、愚弟(此二詞都表示“我”)、愚見、愚意(這兩個“愚”均可譯為“我的”)。

敝:敝國、敝邑(“敝”相當於“我的”)。

賤:賤體、賤軀、賤息(在國君皇帝面前稱自己的兒子)、賤內(稱自己的妻子)。(“賤”相當於“我的”)

小:小女、小兒、小號。

微:微臣

卑:卑職。

二是用動詞來修飾,以行為來表示謙下,常見的有:

竊:竊思、竊念、竊聞。(“竊”可譯為私下私自)

伏:伏惟(趴在地上想。在下對上或晚輩對長輩陳述想法時用)、伏聞。(“伏聞聖朝以孝治天下。”《陳情表》)

三是用名詞來修飾,以示謙下。在別人面前謙稱自己的兄長用“家”,“家父、家君、家尊、家嚴”都可用於稱自己的父親;“家母、家慈”稱自己的母親;“家兄”是稱自己的哥哥。在別人面前稱呼比自己年紀小或輩分低的親屬用“舍”,“舍弟”就是自己的弟弟,“舍侄”就是自己的侄輩。“家”、“舍”都可譯成“我的”。

這些謙稱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了較大的變化。第一種情況基本不用了,第二種情況還有部分仍在用。

 

三、其他稱謂

自稱是在別人面前對自己的稱呼。帝王自稱“寡人”,老人自稱“老朽”,年幼者在年長者面前自稱“小弟”,和尚自稱“貧道、貧僧”,一般人自稱“鄙人”。謙稱都屬於自稱。

他稱是稱呼別人。如稱陪伴新娘的女子為“伴娘”,稱貴族婦女為“仕女”,“夫人”在古代稱諸侯的妻子,後來用來尊稱一般人的妻子,稱年老男子為“老丈”,稱年輕男子為“郎君”。尊稱都屬於他稱。

鄙稱是用輕蔑的口吻稱呼別人,如“豎子、小子、女流。”

專稱是某些約定俗成的稱謂。如稱砍柴的為“樵夫”,稱船夫為“舟子”,稱國家的傑出人物為“國士”。

代稱是借用別的稱謂代替本來的稱謂。如用“巾幗”代稱女子,用“梨園”代稱戲班,用“俳優”代稱滑稽演員。代稱屬於修辭上的借代手法。

慣稱是用約定俗成的習慣稱謂稱呼某人。如“老莊”是指老子(李耳)和莊子(莊周)及其學說,“郊寒島瘦”是指孟郊和賈島。

 

四、不同年齡人的稱謂

人初生叫嬰兒,不滿周歲稱繈褓。二至三歲稱孩提。女孩七歲稱髫年。男孩七歲稱韶年。十歲以下稱黃口。十三歲至十五歲稱舞勺之年。十五歲至二十歲稱舞象之年。女孩十二歲稱金釵之年。女孩十三歲稱豆蔻年華。女孩十五歲稱及笄之年;十六歲稱碧玉年華;二十歲稱桃李年華;二十四歲稱花信年華;女子出嫁稱摽梅之年。男子二十歲稱弱冠。三十歲稱而立之年。四十歲稱不惑之年。五十歲稱知命之年。六十歲稱花甲或耳順之年。七十歲稱古稀之年。八十歲稱杖朝之年。八十至九十歲稱耄耋之年。一百歲稱期頤。

另外,還有稱童年為總角或垂髫,稱青少年為束發,女子待嫁稱待年或待字,稱老年為皓首或白首,稱長壽老人為黃發等等。

 

五、社交用語和交友稱謂

初次見面說“久仰”;等候客人用“恭候”;對方來信叫“惠書”;請人幫忙說“勞駕”;托人辦事用“拜託”;請人指點用“賜教”;贊人見解用“高見”;求人原諒說“包涵”;老人年齡問“高夀”;客人來到用“光臨”;與人分別用“告辭”;看望別人用“拜訪”;請人勿送用“留步”;麻煩別人說“打擾”;求給方便說“借光”;請人指教說“請教”;歡迎購買叫“光顧”;好久不見說“久違”;中途先走用“失賠”;贈送作品用“斧正”。

 

六、親友間禮貌稱呼

父母同稱高堂、椿萱、雙親、膝下。

父母單稱家父、家嚴;家母、家慈。

父去世稱:先父、先嚴、先考。

母去世稱:先母、先慈、先妣。

兄弟姐妹稱家兄、家弟、舍姐、舍妹。

兄弟代稱昆仲、手足。

夫妻稱伉儷、配偶、伴侶。

同輩去世稱:亡兄、亡弟、亡妹、亡妻。

別人父母稱:令尊、令堂。

別人兄妹稱:令兄、令妹。

別人兒女稱:令郎、令媛。

妻父稱:丈人、岳父、泰山。

別人家庭稱:府上、尊府。

自己家庭稱:寒舍、捨下、草堂。

男女統稱:男稱鬚眉、女稱巾幗。

夫妻五方去世稱:喪偶。

老師稱:恩師、夫子。

學生稱:門生、受業。

學校稱:寒窗、雞窗。

同學稱:同窗。

 

七、古代年齡稱謂小集

繈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恒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干支,因而稱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

2015年7月12日 星期日

(中古藥物誌一)唐朝的胡藥金方,景教的的百靈聖品:底野迦


底野迦這個字,對於老愛看病吃藥去醫院的台灣人來說,可能不甚熟悉。但在中古時期的唐朝,可是僅流傳於宮廷中與御醫之間,名聞一時的珍貴藥品。中國古書描述它為「赤黑色,狀似久壞丸藥。」「氣薄味厚,陰中之陽。」「善除萬病。」



公元前一世紀,位於黑海南岸本都(Pontus),對毒物學極為感興趣的暴君統治者米特拉達梯(Mithridates Eupator, Mithridates VI)的雕像。他與其御醫Karteuas利用奴隸進行了多次實驗所配製而成的藥方Antidotum Mithridatium,是底野迦的前身,也是存於歷史中關於底野迦的最早紀錄。


底野迦在經由拂菻(古羅馬)使者的進貢傳入唐朝(643年)之前,原本是一種醫治被野獸咬傷,或用來治療中毒的藥(Antidotum Mithridatium)。後來在羅馬暴君尼祿(對,又是託了變態壞人的福)跟他的私人醫生改良下,增加了多種成份。含礦物、草藥、與蜜,其中還有駭人的成分如毒蛇肉與加量的鴉片。

這時的底野迦已經成形,療效與價值也大為提升。在當時羅馬醫學的改進,與最有名的羅馬解毒權威,醫學家蓋倫(Galen of Pergamon)加持下,底野迦漸漸地演變為可去除所有病症的「萬靈丹」。


由於製作成本的問題,中古時期的底野迦,由配方成分而存在著不同等級與類別。從高規格的「安德魯瑪黑斯的底野迦」(Theriaca Andromachi)到低規格的「四味底野迦」(又稱窮人的底野迦,theriac pauperum),效用自然也各有差別。載於「回回藥方」的「四物荅兒牙吉」,其成份便與「四味底野迦」的成份非常接近。

底野迦也見於景教醫生從希臘醫書中抄得的資料。

古波斯文獻「醫學集」(The Book of Medicines?對,就是這麼通俗的書名)記載:『由四味藥組成的底野迦,有益於治療久患肝、脾痛、胃病、癲癇、精神錯亂(瘋狂)、譫妄症(急性腦症候群)、心悸與毒蟲叮咬。』此底野迦的基本成份與「窮人的底野迦」一致,唯一的不同是以苦木香(costus)取代沒藥,或另外添加了藏紅花。這種景教徒使用的底野迦,應該可用「新!四味底野迦」或「窮人底野迦1.1版」為名稱呼之。

附帶一提,由於底野迦的藥性廣泛,故也可將底野迦當作一種「藥底」,做其他配方與療效的組合變化。


雖然底野迦對於許多病症頗具療效,但若單純當作養生品服用(這也是華人很愛做的事),則可能因過度劑量而導致生命危險。就算當作預防疾病來幫身體「補一補」,也是不智之舉。

服用底野迦時,可以葡萄酒或蜜水調服。忌含有奶酪成份的東西,也忌服後三天內有任何的行房活動。(不要問我為什麼,醫生說的話,聽就對了)